婚姻是什麼?我曾聽過這樣的回答:“婚姻是一紙婚書訂下的,男女二人合法同床共枕的一種生活”。我們來看這個回答,不管在理論上,還是在現實中,它似乎都沒有毛病,可如果依據這個回答,反推過去,我們也許會有這樣的疑問“是不是沒有同床共枕的夫妻生活,婚姻就将不複存在?”
昨天,在一本書中,我讀到了弗吉尼亞•伍爾芙的故事。弗吉尼亞·伍爾芙,英國女作家、文學批評家和文學理論家,意識流文學代表人物。她的著作《到燈塔去》享譽世界,由于少女時期曾被自己同父異母的兄長侵犯,她對愛情和婚姻的悲觀同時也被世人知曉。
在伍爾芙的思想裡,她認為愛情宛如壯麗的火焰,必須以焚棄個性的“珍寶”為代價,因此婚姻是“喪失自我身份的災難”。然而這樣一位婚姻悲觀者,最後竟也如常人一般走進了婚姻的殿堂,隻不過她的婚後生活很獨特,甚至在常人眼中有些另類。
伍爾芙的丈夫倫納德畢業于劍橋大學,倫納德雖然也有文采,但與伍爾芙相比,他的名氣小之又小。在當時的文藝和學術團體布魯姆斯伯裡中,倫納德認識了伍爾芙,因欣賞伍爾芙的才華,倫納德“高攀”了這位才女,向伍爾芙求婚,讓他人意外的是倫納德的求婚取得了成功。婚後,倫納德對妻子百般愛護,他容許伍爾芙廚藝不精,穿着馬虎,甚至在夫妻生活方面,面對妻子的極端厭惡,他也表現了極大的寬容,毫無怨言地陪着妻子一起度過了29年的無性婚姻!
人生能有幾個二十九年,做為一名丈夫,為了尊重妻子的感受,照顧妻子的情緒,二十九年不曾擁有妻子的身體,他做到了常人難以想象的事情,他用自己無限的忍讓,給了伍爾芙想要的婚姻,至于這段婚姻到底是悲哀還是偉大,我想我們無權評說,就如一年四季的味道,春有春的芬芳,夏有夏的悠揚,秋有秋的清爽,冬有冬的寒涼,個中滋味隻有當事人自己知道。不過,我在此大膽猜想,倫納德應該是滿足的,因為倫納德當初選擇伍爾芙,就是因為伍爾芙的才華,而非她的身體。倫納德做到了“愛并珍惜”,讓人看到了愛情的神聖。
比爾•蓋茨的母親在比爾•蓋茨結婚前,曾寫給比爾的夫人梅琳達一封情真意切的家書,其中有這樣一段話:
“美好的婚姻需要雙方一起努力,保留彈性的空間,并且克制自我。”
我特别贊同這個觀點,原本出生在兩個不同原生家庭的男女,當二人重新組成第三個家庭,他們不同的成長經曆,不同的生活習慣,勢必會在二人之間挑起矛盾,這時如果雙方都堅持自我,不懂退讓,那麼争吵必不可少,常此以往,彼此間的感情必定會受到傷害,最嚴重的結果可能就是婚姻破裂。
如果讀過伍爾芙的故事,知道倫納德在婚姻中幾乎“不合情理”的忍讓,那麼,我們又有什麼理由不能忍讓對方的小脾氣,包容對方的小缺點呢?要知道擁有幸福婚姻的必要條件就是彼此理解,彼此體貼,否則你的婚姻生活将會一地雞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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