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現代漢語詞典》對于“戀愛”的釋義是“男女互相愛慕”,沒有對于年齡的界定。
因此,戀愛沒有年齡标準;任何人(無論是老師、家長、專家,包括你自己)都沒有權威評定某某的戀情,是否“過早”、是否“不是恰當的年齡”。
二 法律規定未成年人不可以結婚,不可以生育,不可以有性行為:這既是對整體人口素質的約束,也是對每個人身心健康的保護。
不過,沒有隻言片語規定未成年人不可以戀愛。
戀愛,更多的屬于思想領域。
思想,可以用年齡橫加幹涉嗎?
駱賓王7歲想到了絕句《鵝》,和他想到吃手,想到穿新衣服,一樣自然;莫紮特5歲創作新曲,是源自他的音樂基礎和靈感,而不是身高或學曆。
我是未成年人,我就不能認為“她是我們班最漂亮的女生”嗎?我還小,我就不能覺得“那個男孩與衆不同”嗎?
究竟誰在“戀”前加了個“早”字?
是老師?
老師,就因為我是你的學生,我就隻能好學不倦,不能孤獨、需要朋友;
是家長?
媽媽,就因為我是你的孩子,我就必須比你小時候更少地了解異性嗎?
三 青春期的來臨,是大自然的饋贈;它不會因為是否面臨考試而推遲,也不會因為家教嚴格而改變:
青春的力量不是隻催促長個子、長痘痘,它帶來了身體和思想的巨大變化,多了思考,懂了觀察,會了纏綿,嘗了挂念,添了好奇,少了簡單。
變了就是變了,情感中跳躍的火花,哪裡是一句“早戀影響學習”就可以熄滅的呢!
四 誰說未成年人不懂愛情?人類經過了上百萬年的進化,将生殖器官的成熟期選在了14歲左右——自然界賦予了少年關注異性的資格!
未成年人隻是不懂成年人的愛情,不懂愛情裡為什麼那麼多條件,那麼多交換。
大學談戀愛的利與弊是什麼
關于戀愛對大學生将産生什麼影響,有三種代表性的觀點:一是動力論,認為利多弊少,戀愛可以産生動力,促進學習,陶冶情感,豐富精神生活,激發大學生的潛能;二是阻力論,認為弊多利少,大學階段學習緊張,時間有限,戀愛花費時間,耗費精力,妨礙學習,影響團結,不利于全面發展;三是均衡論,認為利弊均衡。
在現實生活中,戀愛對大學生學習和事業的作用具有兩種可能性:一是戀愛關系處理得當,可以成為學習和事業的催化劑,使人學習努力,成績上升;二是戀愛關系處理不當,可能分散精力,浪費時間,情緒波動,成績下降。
戀愛對大學生道德影響具有兩重性。積極高尚的愛情對道德觀念的形成和發展具有顯著的催化和促進作用。與此相反,庸俗的愛情使大學生留戀或追求低級趣味,甚至行為越軌。因此,大學生隻有樹立正确的戀愛觀,把愛情融進立志振興中華的偉大事業中,把愛情建立在為實現崇高理想而共同奮鬥的基礎上,才能使愛情成為奮發向上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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