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廣電第一現場2019年7月18日訊 7月15号晚上,深圳龍華區觀瀾街道桂花社區發生一起高空墜物傷人事件,一塊砧闆從一棟居民樓墜下,直接砸到一名3歲男童的後腦勺!
高空墜下砧闆砸傷三歲男童
呂女士在桂花路經營一家廚具店,據她回憶大概在當晚8點50分左右,隔壁服裝店老闆的三歲兒子小揚,跟着奶奶從這裡路過,因為大家都很熟絡,奶奶停下來跟她聊了兩句,就在這時,一塊砧闆從高空墜下,砸到了在一旁騎腳踏車的小揚。
這塊砧闆從小揚後腦勺擦過,又劃過小揚的右手上臂,随後掉在地上彈起,撞擊在小揚奶奶的腿上,呂女士趕緊叫來小揚的爺爺,大家一起把孩子送到龍華區中心醫院救治。
經診斷,小揚為頭皮挫裂傷,在傷口清創完畢後,當晚被家人帶離醫院回家觀察。
天降砧闆人為還是意外?
警方介入調查發現疑似樓層
小揚的爺爺表示,事發後有人看到樓上有租戶突然關了燈,懷疑砧闆墜下是人為的,但因為當時看到孩子流血情況緊急,就直接送院,沒有來得及上樓查看。
他們報警後,警方通過逐戶排查,發現廟溪新村北2區6棟705房嫌疑較大。
租戶失聯
街道全面排查隐患
警方通過房東聯系到這位租戶,對方稱已經很久不住那裡,警方要求租戶盡快到派出所接受調查,但後來這位租戶的電話就關了機。警方介紹,高空抛物緻人損害的,無論抛物人是故意或過失,都要承擔民事侵權責任。
事發後,觀瀾街道安排社區工作站對受傷男童進行了慰問,并要求社區網格員全面排查,查看每戶出租屋的陽台和窗口是否擺放雜物,并考慮在轄區内推廣安裝防墜網。
高空墜物、高空抛物事件,觸目驚心!
我們欄目也報道了多次掉砧闆、錘子、菜刀、玻璃窗甚至還有避雷針!屢次刷新我們對墜物的認知!
7月1日,在福田區萬科金色家園小區一台空調外機從11樓墜下!所幸沒有砸到人。
不出半月,昨天傍晚,南山區深南花園又發生了一起空調外機墜落事故,空調外機從27樓掉落,砸中了一輛小車。
“懸在城市上空的痛”到底怎麼解決?深圳要出大招了!!!
遏制高空抛墜物
深圳将修訂物管條例
高空抛物無法确定侵權人,可能加害方承擔“連坐”責任,侵權責任法是這樣規定的。
▼
高空抛物造成嚴重後果将涉嫌刑事犯罪
高空抛物不僅僅是民事責任問題,還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比如抛磚頭、玻璃或菜刀等物品,導緻受害者重傷或死亡的結果,這一類行為就涉嫌過失緻人重傷、死亡罪了。
如果故意在比較繁華、人流密集的區域高空抛物,其行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就有可能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一系列問題的存在,社會各界呼籲加快立法,目前《深圳經濟特區物業管理條例》,也在緊鑼密鼓的修訂當中!并在今年兩會期間,提出修改物業管理條例的建議案,對于大家關注的高空抛物、墜物的情況,又有哪些新的規定呢?
條例修訂明确物管業主權責
針對目前高空墜物與房屋的老化以及房屋的質量息息相關,一旦出現高空墜物,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之間往往是推诿扯皮,責任不是特别明晰。
此次物業管理條例的修訂,對物業小區的專有部分和共同部分的責任做了明确界定。
房屋強制檢測、維修以及政府代為維修呼籲國家立法
另外,針對高空抛物,此次物業管理條例的修訂,也将高空抛物作為禁止行為的一種,并設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予以救濟。
但是,社會各界在探讨如何完善房屋安全管理規定,建立房屋安全長效機制也提出了一些建議,例如,建立強制檢查、檢測和強制維修制度,由符合資質的機構和人員定期檢查、檢測高層建築物的外牆、窗戶、陽台等,對不予配合的,進行處罰并由政府代為維修等建議,此次物業條例的修訂中并未體現。
看完整版《法治現場》戳視頻
針對高空抛物墜物修法
深圳又走在了前面
希望修訂後的物管條例能盡快公布實施
同時,對高空抛物違法人加大處罰力度!!
守護我們頭頂的安全
需要全社會共同努力
對于高空抛物,你怎麼看?
第一現場、壹深圳客戶端記者:蔣宗成、夏志強
掃描二維碼,下載"見圳"客戶端了解更多資訊來源:深廣電第一現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