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京的《戰狼2》火了之後
不少人想法子蹭熱點打廣告
可熱點真是這麼好蹭的嗎?
5月5日,記者獲悉
因以《戰狼2》為背景
編撰營銷文章、使用吳京照片
兩家公司被吳京告上法院
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判決:
兩家公司向吳京道歉
并分别賠吳京51000元和20000餘元
惠州富海人才開發有限公司是一家人才招聘服務企業,《戰狼2》上映火了之後,富海公司在自己經營的微信公衆号“富海人才”上發布了一篇題為《<戰狼3>劇本遭洩露 采訪對話被曝光!》的文章,文章裡有微信聊天截圖,聊天内容為《戰狼2》導演吳京接受“小富”采訪的對話,吳京的頭像即是他的劇照。
實際上,這段采訪完全是該公衆号小編編纂出來蹭熱點的,目的就是給自家公司打廣告。文章後面出現了“在富海人才找到了滿意的工作”、“你們也想像冷風和龍小雲一樣擁有一份高薪好工作嗎現在 就有個升職加薪的好機會”,“找好工作,就上富海人才網(點我進入)!”以及對富海招聘會的一些宣傳介紹。
另一家上海信而富企業管理有限公司是做網絡借貸服務的,該公司的微信公衆号刊登了一篇《如果吳京沒有貸款8000萬,<戰狼2>還能成功嗎?》的文章,并配發了吳京的幾張照片。雖然不是瞎編虛構,隻是概述了吳京為拍攝電影《戰狼2》所付出的努力、抵押房産所承受的風險及電影成功後所取得的回報,但最終目的還是為公司做宣傳。比如文中有:“如果你離夢想還差一步,信而富能幫你……”等宣傳語和公司介紹。
雖然兩篇文章都能讓人看出是在蹭熱點,但吳京卻不願被人“消費”。吳京認為,兩家公司擅自用他肖像進行廣告宣傳,富海人才公司還擅用了他的姓名,是侵權行為。而且,這還容易被浏覽者認為雙方存在某種合作關系,給他本人造成一定不良影響。吳京分别起訴兩家公司,要求他們在報紙上道歉,并向兩家公司各索賠25萬元及維權費用。
西城法院審理後認為,
公民享有肖像權、姓名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使用公民的肖像、不得盜用、冒用他人姓名。富海人才公司未經吳京同意,在自己的微信公衆号内發布的文章中使用吳京劇照、冒用吳京姓名,且廣告宣傳意圖明顯,可以認定構成對吳京肖像權、姓名權的侵害。法院判決富海人才公司在其微信公衆号及全國發行的報刊上向吳京緻歉,并賠償吳京經濟損失及維權成本共計51000元。
此外,信而富公司也被法院認定擅自使用吳京照片并通過描述吳京拍攝電影的成功經曆來宣傳自己公司的業務,具有營利性,侵犯了吳京的肖像權。
法院判決信而富公司向吳京賠禮道歉,賠償吳京經濟損失及維權費用20000餘元。
熱點雖好
但别瞎蹭
來源:北京晚報 | 記者:孫瑩
編輯:冼小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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