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環評師需要什麼資料?(2016、10、27更新版),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考環評師需要什麼資料?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考環評師需要什麼資料
先來看看更省份環評師的報名及考試時間省份 | 2017報名時間 | 現場審核時間 | 繳費時間 |
廣 東 | 3月3日-20日 | 考後資格複審 | 3月3日-20日 |
河 南 | 3月1日-14日 | 考後資格複審 | 3月15日-19日 |
山 西 | 3月9日至3月19日 | 考後資格複審 | 3月9日至3月20日 |
雲 南 | 3月7日9:00—3月13日24:00 | 考後資格複審 | 3月15日24:00 |
吉 林 | 3月2日-15日 | 考後資格複審 | 3月2日-15日 |
貴 州 | 2月28日-3月13日 | 考後資格複審 | 3月15日前 |
湖 南 | 3月7日-14日 | 考後資格複審 | 3月14日截止 |
重 慶 | 2月24日-3月13日 | 考後資格複審 | 2月24日-3月15日 |
江 蘇 | 2月22日至3月3日 | 具體另見各市通知 | 3月13日 |
河 北 | 2月24日-3月9日 | 具體另見各市通知 | 3月20日截止 |
山 東 | 3月9日-15日 | 具體另見各市通知,3月17日截止 | 3月13日-20日 |
北 京 | 3月2日-8日 | 3月9日-10日 | 3月10日-17日 |
上海 | 3月1日-11日 | 3月8日-11日 | 24小時後确認,不收費 |
天 津 | 2月24日-3月2日 | 3月6日-9日 | 3月12日-15日 |
陝 西 | 2月24日-3月16日 | 2月27日-3月16日 | 2月24日-3月17日 |
福 建 | 2月27日-3月8日 | 3月9日-10日 | 2月27日-3月17日 |
湖 北 | 3月1日-12日 | 3月1日-13日 | 3月1日-14日 |
遼 甯 | 2月27日-3月16日 | 2月27日-3月17日 | 2月27日-3月19日 |
安 徽 | 2月27日-3月8日 | 3月14日前 | 3月19日前 |
浙 江 | 2月27日-3月8日 | 3月7日-9日 | 3月15日-20日 |
四 川 | 2月20日-3月15日 | 2月20日-3月16日 | 2月21日-3月17日 |
黑龍江 | 3月1日-14日 | 3月9日-15日 | 3月9日-17日 |
甯 夏 | 2月20日-3月17日 | 3月13日-17日 | 3月13日-20日 |
海 南 | 2月22日-3月20日 | 2月22日-3月20日 | 2月22日-3月20日 |
青 海 | 3月6日-20日 | 3月6日-21日 | 3月6日-22日 |
江 西 | 2月27日9:00—3月13日17:00 | 3月3日 9:00—3月14日17:00 | 注冊成功或資格審查确認後至4月17日17:00 |
内蒙古 | 2月25日-3月15日 | 3月15日-17日 | 2月25日-3月20日 |
新 疆 | 2月25日-3月20日 | 2月25日至3月20日(節假日休息) | 2月25日-3月20日 |
廣 西 | 2月27日-3月10日 | 3月8日-10日 | 3月8日-17日/2月27日-3月17日 |
甘 肅 | 預計2017年3月份開始 | 暫未公布 | 暫未公布 |
西 藏 | 預計2017年3月份開始 | 暫未公布 | 暫未公布 |
(2016、10、27更新版)
一、挂靠相關問題
1、是否與一建等證沖突? 答:目前不沖突,因為不在一個部委注冊或登記。
2、挂靠費用 答:目前4-6萬之間。無業績4-5萬;有業績5-6萬。但建議專職,因為定期的“環評風暴”,查“挂靠”是其中的重要檢查内容之一。
二、報考相關問題及技巧
1、什麼時間報考 答:各省時間不一緻,具體關注本省人事考試中心網站公告。一般最早的會在12月,最晚的在3月。
2、報名條件
答:具體見以下的-《環評工程師報考年限與相關專業對照表》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部分省市對年限的的計算不同。具體可咨詢老考生。或建議您差半年的也可以網上報名試試。現場審核若不通過,大不了來年再報考。
故,考生最好給審核處打電話時,做到兩個不問:
★、差半年到底行不行,因為本來行可能讓您提醒之後不行了;
★、是不是必須環評單位蓋章。從事過環評多少年本來并不是特指您現在是否在某環評單位,我們3年連續在審核現場時就發現好多以前做環評的,現在調到非環評機構的考生。
所學專業或職稱 | 學位或學曆 | 職業實踐最少時間 |
環境保護相關專業 | 大專學曆 | 從事環評工作滿7年 |
學士學位 | 從事環評工作滿5年 | |
碩士學位 | 從事環評工作滿2年 | |
博士學位 | 從事環評工作滿1年 | |
其他專業 | 大專學曆 | 從事環評工作滿8年 |
學士學位 | 從事環評工作滿6年 | |
碩士學位 | 從事環評工作滿3年 | |
博士學位 | 從事環評工作滿2年 | |
一、截至2003年12月31日前,長期在環境影響評價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試《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标準》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2個科目,隻參加《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和《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1.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3年,累計從事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業務工作滿15年。2.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取得環保總局核發的“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二、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内通過全部考試科目為合格;符合免試條件,參加2個科目考試的,必須當年成績全部通過為合格。三、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可聘任工程師職務。注冊環評工程師考試條件将專業分為“環境保護相關專業”以及“其它專業”兩大類,“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定位注冊環評工程師本專業,同等學曆下其它專業需要比本專業更長的工作實踐時間才能報考。例如: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大專學曆,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曆,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8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