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衣衛曆經明朝各位皇帝,根據皇權所需,經常發生變動,本文以時間較長的機構設置來分析。
整體來看,錦衣衛作為大明朝的衛所之一,機構設置也是衛下面有多少個所,每個所有下面有多少個司。
錦衣衛一般常設十四個所(最多的時候有過十七個所),十四所大體分為三類:核心五所、增設六所、功能三所。
“所屬有南北鎮撫司十四所,所隸有将軍、力士、校尉,掌直駕侍衛、巡察緝捕。”(《明史》)
第一類是核心五所:中所、左所、右所、前所、後所,均為千戶級别編制,這五所是錦衣衛設立的初衷,主要負責皇帝儀仗和護衛,地位較高,均為皇帝親信。
每個所下面設十個司,最初為禦椅、扇手、擎蓋、旛幢、斧钺、鸾輿、馴馬七個司,後來朱元璋覺得排場還不過瘾,又新增了班劍、戈戟、弓矢三個司,合計十個司。
第二類是增設六所,當時老朱要摩擦一幫功臣,搞出好多大案、要案,招募了大量的辦案人員,這些人員大部分被安插在了錦衣衛。
為了安頓好他們,就增設了上中、上前、上後、上左、上右、中後六個所,同為千戶級别。不過地位沒有核心五所高,裡面人員的編制主要為力士和軍匠。
其中上中所有自己獨立的印鑒,在六所中地位最高。
第三類是功能三所,馴象所、屯田所、馬軍所,在鼎盛時期,馬軍所并不是一個所,而是分為馬軍左所、馬軍右所、馬軍前所、馬軍後所,所以最鼎盛時期一共是十七所。
功能所比較好理解,就是馴象、屯田、禦馬,其中屯田算是明朝衛所制一個極為鮮明的特點,軍民不分家,上馬是軍,下馬是民。衛所靠屯田養活自己,給朝廷節約軍饷錢糧,這也導緻了後期軍隊隻會種地,都不會打仗了。
除了上述的十幾個所外,還有兩個特殊的司,上面沒有所管轄,直接挂在錦衣衛下面,就是經曆司和鎮撫司。
衛所盡管是軍隊編制,但裡面也有一些坐辦公室的文職單位,負責收發個公文、撰寫個條例啥的,經曆司在錦衣衛裡面就是幹這個的。
因為不是重點崗位,所以工作人員的品銜不高,隻有從七品。之所以這個看起來不起眼的機構直屬于錦衣衛,是因為錦衣衛有大量的機密文件歸這個部門管轄,自然需要老大直管。
終于到了鼎鼎大名的鎮撫司,朱棣遷都北京後,南京與北京的錦衣衛開始有所區分,南京的錦衣衛僅設南鎮撫司,北京則是分為南、北鎮撫二司。
南鎮撫司負責錦衣衛的法紀、軍糾;北鎮撫司則是督辦皇帝欽定事件,可以跳過三法司,直接對朝臣進行逮捕、刑訊、處決,讓人心驚膽寒的诏獄,就是北鎮撫司的特産。
關于南、北鎮撫司的權力分配,是個很有意思的話題,這裡先埋個伏筆,以後會有專文分析。
“尋增北鎮撫司,專治诏獄。成化間,刻印畀之,獄成得專達,不關白錦衣,錦衣官亦不得幹預。而以舊所設為南鎮撫司,專理軍匠。”(《明史》)
以上。
參考資料:《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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