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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領風騷數百年”,趙翼是清代的著名才子,好友金子友家門前有口池塘,離一座尼姑庵還不遠,快過年了,金子友請趙翼寫副門聯,趙翼便寫了副“鳥宿池邊樹,僧敲月下門”,然後就出門了。尼姑庵裡的人這天也來趙家求春聯,趙家仆人順手就給了尼姑。“鳥宿池邊樹,僧敲月下門” 就貼在尼姑庵的大門上,路過的人全都駐足觀看,拼命猜想這其中是個啥故事。
古代繪畫
古代當尼姑并不少見,這些庵院中青燈、佛卷、木魚相伴的女性,過的是脫離塵俗的清修生活,恪守佛門規矩,并不再留戀紅塵。明代的律法很苛嚴:“凡寺觀庵院,除見在處所外,不許私自剏建增置,違者杖一百還俗,僧道發邊衛充軍,尼僧女冠入官為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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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姑庵很簡樸,尼姑們也不年輕。洪武六年(1373年),明太祖朱元璋下令:“民家女子年未及四十者,不許為尼姑女冠。”明代四十歲的女子,已屬“老年婦女”,因為當時人的平均壽命還不到四十。建文三年(1401年),朝廷更是将女子出家的年齡,提高到五十九歲,尼姑庵中哪裡還有年輕的女子?
明代道士出家度牒
年齡上的嚴格規定,有保護社會生産力的現實需要,不因年輕勞動力脫離世俗社會,而影響社會的正常生産。明初官方核發的僧尼出家“度牒”,也有極嚴格的數量控制,寺庵中僧尼數千的現象多屬于民間傳說。明代官方置有各級僧司、僧官,京設僧錄司,府設僧綱司,州設僧正司,縣設僧會司。洪武十七年(1384年)規定,每三年發度牒一次,并加考試,不通經典者淘汰。二十四年(1391年)命各州府縣隻許保留大寺觀一所,僧衆集中居住,限各府不得超過四十人,州三十人,縣二十人。規定男子非年達四十歲以上,女子非五十以上者不準出家見。雜處民間的僧人,要中居住。這種嚴格的規定,也保持了佛門庵院的宗教純潔性。“持證上崗”,登記在冊,尼姑庵中有什麼绯聞故事,肯定也是不多的。
敦煌珍貴文獻,女尼自意出家《度牒》
古代什麼樣的女子要出家為尼呢? 清代“宰相”張英的三位祖姑,都是出家的尼姑。出家的地點是岱鳌山“三貞庵”,原名“小圍靜土庵”,又名“三聖庵”。“三貞”“三聖”,指的就是張英的三位祖姑,張英之子——清宰相張廷玉,曾親作《重修三貞庵記》并刻碑。張家三姐妹出家,民間有許多傳說,但可能性最大的應是守節的需要。
古代繪畫
“千年古井水,萬世女貞花。”古人看重女子守貞,這種現象普遍而不易,尤其是官紳家庭的女、媳。《項脊軒志》的作者、明代官員、著名古文家歸有光,其兒媳傅氏十九歲守寡,剃發徑山,募置馬園蔬圃為蘭若,初構三楹,繼建禅堂、韋馱殿、淨業樓、二桂堂,成了一名尼姑。明隆慶年間的官員楊忠,巡查蘇州時病逝,其妻毛氏便在吳江縣守貞庵出家,這些尼姑由于生活的不幸而逃離紅塵,成為虔誠的出家者。
古代繪畫
現實生活中的種種特殊原因,導緻明代尼僧道姑不斷“年輕化”。明代正統年以後,朝廷的律法在民間不斷弱化,私自剃度為尼的女性日漸增多,有已婚的婦女,也有未婚的少女。“婦女或喪夫,或無子,即有夫有子,而别有不得已,辄忿然出家,薙去其發。” 明末清初人陸衡所言的這些出家女性,大多不是出于初心,也缺少宗教的虔誠。
古代文物
尼僧年輕化,原因多元化,尼僧庵才有諸多亂象。一些庵堂以傳經說法為名,誘引男婦夜聚曉散。有不安分的尼姑蓄養男子,甚至弄得男子死于尼庵。明代曾有工匠在修理一座尼寺時,發現裡面有男子的冠帽,工匠便将帽上的水晶珠拿到市上出售,從而被人發現而告到衙門。官員審案時發現:一位有錢人家的少年,進入尼姑庵的被尼姑留下縱欲,最後竟暴卒而亡。
古代繪畫
尼姑犯淫這種不正常的現象,明代官方律法實有懲治條例,弘治七年(1494年)明孝宗下令“僧道尼姑女冠有犯奸宣淫者,就于本寺門首枷号一個月,滿日發落”。所謂“山高皇帝遠”,尼姑與俗人私通屢有發生。天順年間,有一位舉人在京城參加會試後進入尼寺,被一群尼姑留下。尼姑們與這位舉人日夜飲酒取樂,這位舉人實在吃消,隻好偷偷跳牆出逃。隻過了七天,舉人已消瘦得家人認不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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