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魂伴侶”,在我們後台收到的衆多選題建議中一直是經久不衰的一個。在許多人眼中,這似乎是一個看着就讓人覺得美好的、心生向往的詞。
于我而言,看到靈魂伴侶四個字最先想到的,總是電影《瑪麗與馬克思》。瑪麗與馬克思以筆友的身份,遙遙地陪伴了彼此二十年,對他們兩個人而言,對方都像是世界上的另一個自己一般的存在。
靈魂伴侶真的存在嗎?Ta在我們的生活中應該處于怎樣的位置?如何找到靈魂伴侶。今天要和大家聊聊這個話題。
什麼是靈魂伴侶?在維基百科裡,靈魂伴侶被定義為“一個讓我們感受到深刻的、天然的親和感的人”。這個詞最早出現在柏拉圖的《會飲篇》中,阿裡斯托芬在其中講了上古時代的一個神話故事:
人類本來是球形的,兩個個體背靠背粘合在一起。四隻胳膊,四條腿,以及一個有着兩張臉的頭顱。而宙斯和衆神由于忌憚人類的力量,于是把人劈成了兩半。因此我們每個人都是“半個人”,而窮盡一生找到與自己原本生長在一起的另一半,便成為了我們的宿命。
然而,靈魂伴侶在學界是一個至今沒有準确定義的、充斥着浪漫主義色彩的詞。在進行了一些閱讀和讨論之後,我們将它所包含的内容分成了兩個部分:
内涵1:精神性的聯結(spiritual bonding)
這種精神聯結體現在,你真的能在另一個個體身上,發現一種罕有的、與自己的高度相似性。我曾經看過一篇報告裡說,由于基因、環境和經曆等等方面的相似與巧合,一個可以肯定的事實是,人與人之間天然的默契度與匹配度是存在顯著差别的。也就是說,在人群中的确存在與我們更有默契,更有可能心靈相通的人。
靈魂伴侶之間在精神上擁有默契的同時,還能夠帶給對方一些深度的啟發與思考——這些啟發往往正好是彼此想要的,或是正在困惑的。而這也暗示着,靈魂伴侶之間的智識和認知水平是相當的——你們能夠站在同一個高度思考,也有能力充分理解對方的表達。此外,“愛好相投”也是靈魂伴侶之間一個常見的标志。
而精神聯結卻是更加可遇不可求的。這也是為什麼,有一個人們常見的痛苦就是,和自己情感上最親密的人,可能也是完全不能理解自己的人——我們的父母,伴侶,摯友,等等。
内涵2:愛的聯結
如果我們願意将一個人稱之為“靈魂伴侶”,一定懷揣着愛意。這種“愛”之中,包括了“深厚的依戀”,“極緻的感情”和“純粹的祝福”,但卻不一定具備羅曼蒂克之愛中的性欲(倘若兩人正好也是羅曼蒂克關系的情況除外)。
和别的親密的關系類似,在我們對靈魂伴侶的愛中,可能也會産生一定的競争心與占有欲。但同時,靈魂伴侶之間并不具備那些更常見的、生活化的關系中的現實複雜性。比如,我們若是将一個人視作自己的靈魂伴侶,我們幾乎不會去考慮功利、人情這樣的現實因素。而這一點在大多數類型的關系中其實是很罕見的。
另外,也因為彼此身上的某種相似性,使得我們對對方懷有一種與自身無關的“祝福”的心情:雖然Ta的幸福與我無關,但因為有着與自己相似的靈魂,會更加真摯地希望Ta獲得幸福。
靈魂伴侶有什麼功能呢?
在我們每個人身上,都或多或少存在着難以描述的一面。倘若它真的不被看見,我們便會陷入難以填補的孤獨與空虛之中。
從這一層含義上來說,靈魂伴侶是那個彼此看見對方那隐秘的、不為人知的一面的人。這能夠在很大程度上緩解我們的存在主義孤獨。另外,對另一個人在存在層面的強烈意識,也有可能帶來哲學性的“狂喜”(ecstasy)的體驗,這種體驗的欣快感不亞于性快感。
在靈魂伴侶的相處裡,這種高度共鳴的精神感受帶來的“狂喜”時常出現,這是一種幸福而奢侈的體驗。
根據上文的闡述,如果用“懷有深厚愛意的精神聯結”來定義靈魂伴侶關系,它也與人們經常用靈魂伴侶來指代的幻想有很多不同。
先來看一組我們對于粉絲的訪談和調研結果:
如果用“懷有深厚愛意的精神鍊接”來定義靈魂伴侶:
在參與的431位粉絲中,有85.81%的人相信靈魂伴侶的存在;
在相信靈魂伴侶的人中,57.26%的人相信“靈魂伴侶和生活伴侶不一定是同一個人”。34.60%相信“自己已經擁有了靈魂伴侶”。
生活伴侶 VS 靈魂伴侶?
通過粉絲們的回答,我們發現大家對靈魂伴侶的态度分為兩類:
第一類人認為,靈魂伴侶是一個相對獨立的事件,它既可以與生活伴侶一起發生,也可以單獨發生。
但當這些人被追問到如何平衡生活伴侶與靈魂伴侶之間的關系時,他們流露出了不同的态度。其中有一個粉絲的發言非常邏輯完整,也很有代表性。Ta說:
“最幸運的當然是湊巧他們是同一個人。但這是一個小概率事件。如果他們是分開的,你就得抉擇生活伴侶更重要還是靈魂伴侶更重要——這在人的不同時期可能也是不同的。年輕、在學校裡、玩伴很多的時候,會為了靈魂伴侶放棄陪伴在身邊的人;可是進入社會一段時間、變得孤單以後,會覺得靈魂的撫慰也無法填補生活的空缺。
另一個取決于你的生活伴侶的态度。通常來說,如果靈魂伴侶不是自己的生活伴侶,他們通常不會幹預自己生活伴侶的選擇。但生活伴侶可能會介懷靈魂伴侶的存在。畢竟人的感情很難真的被類别區隔、無論是哪種感情,最終都會涉及到‘誰更重要’的問題。
可如果生活伴侶是個足夠成熟的人,能夠理解到,一生如此漫長,不可能僅靠兩個人自己就能滿足彼此的全部需求,可能也就不會介意靈魂伴侶的存在。(當然,這個點上,我們與靈魂伴侶之間是否存在“轉化為羅曼蒂克關系”的可能,也有很大的影響)。
自己也不會排除向生活伴侶隐瞞,繼續維持靈魂伴侶關系的可能。”
另一種人則堅定的人為,精神世界與情感世界的區隔從來都不可能界限分明——它們永遠交織在一起。他們認為,不應該有脫離靈魂伴侶屬性的生活伴侶存在——區别可能隻是兩種屬性在這個人身上所占據的比例不同。有個粉絲說:
“我們每個人都會遇到不止一個可能的伴侶的選擇,他們中有些人身上生活伴侶的屬性多一點、有些人身上靈魂伴侶的屬性多一點。你最終是去平衡自己想要什麼、适合什麼、以及遇到了什麼。”
他們也認為,伴侶關系不止意味着權利,同時也意味着責任。可能仍有曾是“靈魂伴侶”的人存在,能夠滿足身邊人無法滿足的需求,但既然做出了承諾和選擇,就要做出一些舍棄。
他們相信隻有在同一個人身上去不斷實現生活伴侶和靈魂伴侶的程度,才是幸福應有的實現道路。
關于生活伴侶是否必須是靈魂伴侶,以及人們有沒有權利在生活伴侶之外、維持靈魂伴侶的關系,歸根結底可能還是取決的每個人的“關系觀”和“幸福觀”。
你願意擁抱多少關系的複雜性,是你自由的選擇,沒有對錯之分。對于我自己而言,我還是相信一個人即便在有伴侶的狀态裡,伴侶也不可能是這一時段裡、對Ta來說唯一重要的人。那個世界太過童話幻想了,或者隻存在于人生尚未開展的青春期。
人們讨論靈魂伴侶,可能還是因為感受到自己在“存在”層面上的孤獨。從這個角度上來看,有一個靈魂伴侶、有很多個靈魂伴侶、都是幸運的事。
最後,有個粉絲問我,到底要怎麼找到靈魂伴侶?難道隻能看命嗎?我說,是 。看命的基礎上,願意懷着開放的心态持續研究對方的靈魂。一個靈魂要深入另一個靈魂,談何容易,也許不亞于雪地花開、赤足走過茫茫深海。即便已經很偶然遇到了可以開始走這段路的人,也需要彼此都投入時間和精力。這過程中,要不斷付出“信“的努力——信也會讓你在這個關系中有一種宗教性的體驗,本身也會提高狂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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