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爽朗,9點左右跟着嶽父嶽母等衆多善信在貢江河畔參加放生儀式。等待放歸的,以魚居多,鲫魚,鯉魚,稱星魚,有上百斤之多,還有一隻幾斤重的大甲魚,兩大袋田螺,都是從本地魚販處買來的。
念完《放生儀軌》之後,我們輕輕地把它們放歸河裡,并輕念佛号,勸解它們要持戒修行,以後往生極樂。全部放完之後,我發現它們并不急于散開,而是沿着河岸一字排開,緩緩遊動,不時躍出水面。嶽父見了之後大喜過望,稱道這是魚兒在向我們感恩,我跟随嶽父放生也有多次,也是第一次見到這樣的奇異景象,雖我不斷定這是魚兒的不适應現象,還是它們真有靈性。
要是魚兒真的有靈性,一定會感恩我們的放生之恩,若這隻是偶然的集結現象,我們也會心生歡喜。學佛之人認為放生能累積功德,而在普通民衆看來,放生至少是一件好事,本地的動物能夠回歸自然,可以維護生态穩定,而于我們内心,也能夠得到滿足感。
佛教理論認為放生是第一功德,所以信佛之人有緣分都會去放生。而于我們普通民衆而言,放生的人至少是個善良的人,對動物都能有慈悲之心,對周圍的人理應更有善心,至少我是這麼理解的。
我也看過一篇文章,寫得是一個女大學生,參加了一個緻力于保護自然的公益組織,每天在家認真籌備活動計劃,使命感十足。而她對家人的态度,卻令人憤怒,她大聲呵斥幾次三番叫她吃飯的媽媽,說自己正在籌備國家大事,不要吵她。
這種人,在外人看來,好像很有愛心,很有責任感。而在我看來,她尚不能好好地對生養自己的母親,卻想去維護世界和平,這雖不能說是本末倒置,但她的善心全都是僞善。她隻是為了自己的利益或者是完成組織的任務,她參加的活動也隻是一種形式而已。而當她真正遇到需要自己幫助的對象時,她卻不一定能上前援手,因為這跟她的利益沒有關系,這也不是分配給她的任務。
參加幾個公益活動,捐一點錢,放生幾個動物隻是善的一種表現形式。真正的善,斷不會流于形式,而在于時時刻刻的自省與善待,正如心經所雲: 度一切苦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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