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房記錄要不要給你?某人的老婆一定在家,要不要我将這些資料交給她?”34歲的大勇離婚後,私自登錄前妻的QQ郵箱,查看其開房等隐私記錄。
——案情簡要回顧大勇與小琴原為夫妻關系,二人育有一子。2018年1月,雙方自願離婚并達成調解協議,婚生子由小琴撫養,大勇每周可探望兒子一次。
兩人離婚以後,小琴因為工作較忙,主要将孩子委托給自己的母親撫養,大勇與小琴常因孩子撫養、探視問題起争執。
2018年9月,大勇未經小琴允許,擅自登錄其QQ賬号,并從其QQ郵箱中獲取了小琴的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于酒店入住确認函、信用卡交易信息等。
2018年9月29日,大勇通過微信騷擾小琴,并稱“開房記錄要不要給你”、“你住的酒店,我已經電話問過了,住客姓名,已經确認過了”等。
2018年10月16日,大勇又将小琴開房的記錄等資料截圖,通過微信發送給小琴的單位領導,但大勇聲稱自己已經和小琴離婚了,不會過問她和誰在一起,主要是擔心小琴發生什麼事,兩人的孩子沒人照顧。
2020年5月13日,經過一年多的交涉,小琴感覺非常焦慮、煩躁,大勇的行為給其造成心理上的極大困擾,對其工作也造成極大影響,于是以大勇侵犯其隐私權為由,訴至法院,要求大勇删除非法獲取的相關資料,賠禮道歉,賠償精神損失。
——@劉律師漫談
大勇主要提出了三點抗辯理由:
第一,自己之所以能順利登錄小琴的QQ賬号,是因為小琴在離婚後沒有修改登錄密碼,其應該可以預見到自己可能會登錄其QQ賬戶查看信息,可見其是知悉且許可的。
第二,自己在正常探視孩子的過程中,小琴總是不在,或者無正當理由阻撓,自己登錄小琴的QQ賬号,主要是想了解小琴的行蹤,方便探視孩子。
第三,自己獲取小琴的行蹤後,沒有向其他人傳播,隻是發給了小琴的單位領導看,并且截圖進行了馬賽克處理,不會造成社會負面影響,無需通過登報道歉形式承擔侵權責任。
何謂隐私,就是指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甯和不願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以刺探、侵擾、洩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權。
即使大勇知道小琴的QQ密碼,也不等于小琴就同意其擅自登陸小琴的QQ賬号,非法刺探小琴的個人隐私。
雖然大勇主張自己是因為愛子心切才實施了以上行為,但即便如此,也不是其無視法律、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正當理由,如果大勇與小琴就探視孩子有糾紛,完全可以通過合法的途徑和方式解決。
雖然大勇聲稱,自己隻是向小琴的單位領導披露了獲取的隐私資料,但大勇通過微信威脅小琴,要将小琴的開房信息披露給某人的老婆等,使小琴感到不安、痛苦、煩躁、憤怒,對小琴精神造成了較大的損害。
最終,法院經過一審、二審,作出終審判決,要求大勇删除從小琴QQ賬号非法獲取的全部信息;在中山日報刊登道歉聲明向小琴賠禮道歉;向小琴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元。
[送心]@劉律師漫談
[比心]多學法,心眼亮,一生平安少上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