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送的飄窗和陽台算是什麼面積?近期,劉先生在買房時被銷售人員告知,其所購買的房子,陽台和飄窗全部都算贈送面積而之前劉先生的姐姐買房時,開發商稱陽台和飄窗都要算一半面積,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贈送的飄窗和陽台算是什麼面積?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贈送的飄窗和陽台算是什麼面積
近期,劉先生在買房時被銷售人員告知,其所購買的房子,陽台和飄窗全部都算贈送面積。而之前劉先生的姐姐買房時,開發商稱陽台和飄窗都要算一半面積。
對此,劉先生頗為疑惑,他向新京報記者咨詢,買房時陽台和飄窗的面積究竟怎麼算呢?銷售人員告訴他兩者都算贈送面積是否靠譜?
解答:
陽台、飄窗的面積怎麼算,需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對于購房者來說,開發商所說的“贈送”究竟靠不靠譜,了解相應規定後不難作出判斷。
首先,陽台算不算在房屋面積内,需要根據性質來區分。一般來說,其分為室外陽台和室内陽台兩種,室外陽台在房屋主體結構之外,接觸陽光的面積更大一些,可以觀景、休閑、晾曬衣物等;而室内陽台通常是封閉式的,一般用作儲物或休閑的空間。
對于陽台面積的計算,麥田房産專業人士指出,根據現行規定,在主體結構内的陽台,應按其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全面積,也就是說室内陽台全部都要計算面積;而在主體結構外的陽台即室外陽台,應按其結構底闆水平投影面積計算1/2面積。
那麼,如何知道陽台是不是開發商贈送的呢?隻要看這個陽台的面積是否算在房産證上,以及是否要收費。如果劉先生所購房子的陽台未計算在房産證的産權面積内,且不需要支付陽台面積的費用,那就是開發商贈送的面積,否則就不是。
而劉先生還提及的飄窗,根據新版《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範》的規定,窗台與室内地面高差在0.45米及以上,或高差在0.45米以下且結構淨高在2.10米以下的凸(飄)窗,不計算建築面積;窗台與室内樓地面高差在0.45米以下且結構淨高在2.10米及以上的凸(飄)窗,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1/2面積。
對此,麥田房産專業人士表示,購房者可以對照上述規定,來判斷飄窗是否要計算面積。比如,如果是落地飄窗,并且窗台到天花闆的高度超過了2.1米,相當于擴大了房屋的實際使用面積,那麼要按一半建築面積計算;如果是不落地的飄窗,且高度不超過2.1米,則不計入建築面積。同樣,判斷飄窗是否為開發商贈送面積,也隻需要看是否計入産權證面積以及是否收費。
新京報編輯 楊娟娟 校對 柳寶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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