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鄉村教師來說,能夠紮根并獻身于鄉村教育30年确實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也是非常讓人敬佩的,給予認可和肯定是理所當然的。教育部和人社部2016年聯合發布通知,給鄉村學校從教30年的教師頒發榮譽證書,這是對獻身鄉村學校教育的教師們極大的精神層面上的激勵和肯定。
這應該說是振興鄉村教育并提升鄉村教師身份地位的一種精神層面的激勵措施。今天看到有位老師發布的與此相關的信息(如上圖所示),說鄉村教師鄉村從教30年就可領取榮譽證書,直接晉升高級職稱并獲得六級五級崗位工資。有30年榮譽證書就可直接晉升高級職稱?鄉村教師真有這樣的好事嗎?
實際上,給予鄉村教師從教30年榮譽證書更多的實用價值一直都是鄉村教師的熱切期盼,尤其是在鄉村教師職稱評審時,要讓鄉村從教三十年榮譽證書成為傾斜政策中的必備和優先條件以便促使職稱傾斜政策和從教榮譽證書完美結合更是鄉村教師們熱切期盼的具體體現,但始終也都隻是一種良好的願望。
雖然鄉村教師參評高級職稱時有相關的傾斜政策,但必須要滿足兩個條件才能不受崗位結構比例限制而直接參評:一是達到相應的規定從教年限,二是符合相關條件,這裡所說的相關條件也就是評聘高級職稱必須具備的相關條件,不符合這些必備的條件即使達到了規定的從教年限也是晉升不了的。
在這些參評高級職稱的必備條件當中,雖然有很多像優質課大賽獲獎證書或省市縣級優秀教師等榮譽證書,但都沒有鄉村從教30年榮譽證書這一項,換句話說就是擁有了鄉村從教30年榮譽證書是不可能直接晉升高級職稱的,更不可能進一步享受到六級五級崗位工資,上面提到的那位老師是誤解或曲解了相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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