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做服裝的張老闆反映,他委托杭州臨平一家繡花廠加工衣服原料,結果對方把貨物私自賣給别人了。
張老闆:“8月26号,總共送了 3100件的衣服原材料,給到嘉文繡花廠去做加工,中間呢,他自己私自去賣給了别人,然後他一直承認,拿不回來材料了 (為什麼要把你這個東西 賣給别人呢)他就是說他沒有錢用,他兒子要結婚,我說我們當時,約定好的時間付款 ,這個跟我沒有任何關系(那你那批貨價值多少)那批原材料按我們銷售價算的話,是83萬多(他賣了多少)他賣了多少我不知道。”
張老闆說的嘉文繡花廠在杭州臨平姚家32号,是一幢農民房的底層,卷簾門都關着。張老闆說,此前委托對方在衣服後背的裁片上繡花,說好的價格是5元一件。
杭州嘉文繡花廠 吳老闆:“我現在回去了(張老闆:你回去了,那我衣服裁片的事情怎麼說)裁片被工廠拉去了(張老闆:拉去了,你給我拉回來)我哪裡還能要得回來(記者:吳老闆,你好)你好(記者:我是1818黃金眼的記者)哎(記者:這個事情到底怎麼回事)就是給他們公司加工一批貨,現在工廠拉走了,他來找我要這批貨 (記者:他說是你們要結婚之類,把這批貨賣了,是這樣的嗎)沒有,怎麼會賣了呢,是他自己的工廠,他自己做的貨(記者:那貨是誰放在你這邊的呢)貨我從工廠拉回來做的呀,做好了隻能送到工廠去。”
張老闆跟吳老闆的微信對話中,8月26号,吳老闆說,六百多件送到工廠了;9月14号,吳老闆又說,三百多件繡好送到工廠那邊了。到了9月18号,吳老闆說,工廠催自己送貨,當時張老闆說不用送,你就說沒搞好。
接着到了9月24号,吳老闆又問,繡花片能送了嗎,工廠天天問,圓不過去了。張老闆回複“别送,千萬别送。”
當時張老闆先轉了五千元加工費給吳老闆,說剩下10500元,月底付掉,還囑咐千萬不要給他裁片。
張老闆:“是我安排他去拿這批貨,然後這個繡花廠,我允許他送,他才可以送,而且這個加工費是我付給他,然後才允許這個裁片給到工廠的(他說裁片是他直接從工廠拉來的)我知道,工廠拉過來,他要做刺繡,做這個工藝嘛(那那個裁片到底是你的,還是工廠的)是我的。”
繡花廠的吳老闆認為,這是張老闆和蕭山加工廠之間的糾紛,跟自己無關。在記者追問下,張老闆才承認,他跟蕭山加工廠的王老闆存在債務糾紛。
張老闆:“因為去年他幫我們加工一批貨物,導緻這個貨款,我們不能及時給他安排(多少貨款)總共三十來萬嘛(哦,就是他們認為,你欠他們貨款)對(所以現在扣住你的東西不放)對,因為我們合同簽得好好的,他現在違約了,我現在準備要起訴他,但是我沒有起訴他,我的意思是今年照樣好好合作,然後把去年的損失補回來(他同意嗎)他同意,當時口頭全部都同意了(有沒有簽下來呢)簽下來了(給我看)合同我現在沒帶過來。”
張老闆介紹,他跟蕭山加工廠的王老闆已經約定,到月底先支付一部分加工費,雙方繼續合作,剩餘加工費等衣服賣出去再支付。當場聯系了蕭山加工廠的王老闆,對方說加工廠已經放假,自己也回安徽老家了。
張老闆:“那個時候我們都談好的方式,那個時候我們都講好的,對吧(蕭山加工廠 王老闆:哎)你突然之間一變卦(蕭山加工廠 王老闆:我變卦,我也有難處)你有難處,我們按照當時講好的去做不就行了(蕭山加工廠 王老闆:我講好,我沒有完全答應你嘛) 你沒完全答應,不就是那個合同沒簽嘛,我如果不相信你,我會把三千多件衣服,直接放去給你做嗎,對不對。”
關于延緩支付加工費的問題,當時雙方并沒有簽書面合同。
蕭山加工廠 王老闆:“(王老闆,你好,我是1818黃金眼的記者)我又不用黃金眼,這個東西跟我沒關系(他是不是欠你三四十萬的加工款)對呀(然後你就把他的衣服扣住了)我扣他什麼衣服,我是叫他付一點錢給我,我衣服發給他,他一分錢都沒有給我,我要付人家的加工費呀,我們是加工的,哪裡要欠勞工費,我不是做工程的呀,做工程你欠一點不要緊。”
蕭山加工廠王老闆的意思是,張老闆必須先支付拖欠自己的加工費,雙方才可能繼續合作,否則的話,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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