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南區大氣污染防治?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0月10日訊 為深入打好秋冬季藍天保衛戰,近日,市生态環境委員會辦公室印發《青島市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從煤炭消費壓減、民用清潔散煤推廣、清潔取暖建設、建設工地揚塵整治、加強道路保潔管理、建築垃圾運輸揚塵整治、交通工程揚塵整治、港口運輸和揚塵整治、給水排水揚塵整治、綠化和園林揚塵整治、強化油品質量監管、強化環境污染治理綜合執法等十二項重點工作着手,多措并舉,全面推進2022-2023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推進空氣質量持續改善,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青島市南區大氣污染防治?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青島市南區大氣污染防治
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0月10日訊 為深入打好秋冬季藍天保衛戰,近日,市生态環境委員會辦公室印發《青島市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從煤炭消費壓減、民用清潔散煤推廣、清潔取暖建設、建設工地揚塵整治、加強道路保潔管理、建築垃圾運輸揚塵整治、交通工程揚塵整治、港口運輸和揚塵整治、給水排水揚塵整治、綠化和園林揚塵整治、強化油品質量監管、強化環境污染治理綜合執法等十二項重點工作着手,多措并舉,全面推進2022-2023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推進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針對十二項重點工作又分别制定單項工作方案。在煤炭消費壓減方面,嚴格控制新增耗煤項目,堅決淘汰落後産能,加快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提升能源利用效率,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民用清潔散煤推廣上,按照“宜氣則氣、宜電則電、宜煤則煤、宜熱則熱”的原則,對于沒有集中供暖條件以及電代煤、氣代煤無法覆蓋的區域,推廣使用“清潔煤炭 節能環保爐具”的模式,用優質無煙煤、清潔型煤等清潔煤炭替代高污染民用散煤。鼓勵有條件的區(市)早日實現散煤清零。
在清潔取暖建設上 ,按照“企業為主、政府推動、居民可承受”的方針,堅持“以供定改、先立後破”,宜氣則氣、宜電則電、宜可再生能源則可再生能源,積極構建綠色、節約、高效、協調、适用、安全的清潔取暖體系。2022年,城區(縣城)計劃新增集中供熱面積600萬平方米,農村地區計劃新增清潔取暖改造13.07萬戶;城區(縣城)既有公共建築能效提升68萬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築節能改造233萬平方米、農房節能改造0.7萬戶、新建超低能耗建築10萬平方米。
建設工地揚塵整治:壓緊壓實建設、施工、監理等工程項目參建各方揚塵防治主體責任和屬地主管部門監管職責,全面落實房屋建築、市政(地鐵)公用、房屋拆除等工地揚塵防治措施。大力推進綠色智慧工地建設,加強信息化技術在施工現場揚塵污染防治工作中應用,提高工地揚塵治理智慧化水平。強化執法監管,實施全過程、差異化和精細化管理,推動我市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加強道路保潔管理:持續提升城市道路精細化保潔水平。落實道路清掃保潔分級作業規範,重點道路、重要區域推行全時段保潔、一體化保潔、立體化保潔,全力提升重點區域、道路人行道、背街小巷、廣場步行道等地清掃質量,确保城市道路機械化清掃率100%、沖洗率達到85%以上。
建築垃圾運輸揚塵整治:嚴抓建築垃圾處置核準,确保核準車輛全部安裝密閉裝置。強化建築垃圾運輸監管及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建築垃圾運輸未密閉、撒漏揚塵行為,全力遏制運輸揚塵現象。
交通工程揚塵整治:壓實各方主體責任,強化監督檢查,提升施工揚塵精細化管控水平,全市公路、水運及港區内倉儲物流類項目(土建部分)建設工地嚴格落實揚塵污染防治措施,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推動我市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提升。
港口運輸和揚塵整治:持續優化港口貨物運輸結構,大力發展多式聯運等清潔運輸模式;強化港區散貨裝卸、施工現場及道路揚塵管控,嚴格落實噴淋、苫蓋、清掃、灑水、車輛沖洗等抑塵措施,減輕港口貨物運輸及揚塵污染對大氣環境的影響,确保完成全市大氣污染防治目标任務,切實做好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工作。
給水排水工程揚塵整治:嚴格落實揚塵防治工作的相關要求,采取多項措施,做好市政給水排水工程揚塵整治治理工作,嚴格落實工地周邊施工圍擋、路面硬化、出入車輛沖洗、土(石)方施工濕法作業、渣土車輛密閉運輸等揚塵污染防治有關要求,健全揚塵污染管控長效機制,進一步改善區域大氣環境質量。
綠化和園林揚塵整治:以公園城市建設和創建全國文明典範城市為契機,堅持“因地制宜、适地适綠、提升品質、經濟實用”的原則,加強城市裸露土地(現狀綠地和規劃綠地)綠化和園林工程揚塵防治工作,盡快實現城市裸露土地植被全覆蓋,提升城市綠化水平,有效減少園林工程揚塵,改善城區生态環境,增強市民綠色獲得感和幸福感。
強化成品油質量監管:加強生産、流通環節成品油質量監管,加強監督抽查和快速檢測,保持生産流通環節全市成品油質量合格率達到98%以上,嚴厲查處生産、銷售不合格成品油違法行為。
強化環境污染治理綜合執法:以改善我市環境空氣質量為核心,統籌調配全市生态環境執法力量和執法資源,強化排污許可“一證式”監管執法,加大涉氣重點工業企業執法監管力度,幫扶企業提升污染防治工作水平,增強企業自覺守法意識,依法查處各類生态環境違法行為,全面推進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促進完成空氣質量改善目标任務。(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吳帥)
(作者:吳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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