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浙江一車主郁悶壞了,兩個月前因違章停車被交警抓了現行,罰款200元。後來因為出差忘了這茬,再交罰款已經是兩個月以後的事兒了,銀行繳費時發現罰金翻了一倍,不僅要交200元的罰款還要交200元的滞納金。
什麼是滞納金?哪些情況下的違章需要繳納滞納金呢?
簡單來說滞納金就是某些交通罰款超過期限
每天需要繳納的罰款數額
所以才會發生罰款逾期兩月未交,罰金翻倍的現象
國家法律規定:
①現場罰單超過15天沒有繳款,從第15天後起每天産生罰款金額3%的滞納金,直至交款為止(滞納金最高不超過罰款金額)
② 現場單未處理的,駕駛員的駕駛證不能辦理換證、補證或轉證等手續
③違章未處理的,發生事故、車損等都将得不到車輛保險公司的理賠
哪幾種情況下的汽車違章逾期處理要交滞納金呢?1.現場單
如果車主違章被交警抓到現行的,當場出具罰單,車主就必須在15日之内到銀行交款了,否則超過15天,每天要收取3%的滞納金。
2、在違章處理大廳開的罰單
同現場單處罰方式相同,車主必須在15日之内繳納罰款,否則要收取3%的滞納金
ps:類似電子眼抓拍,違章貼條等情況對滞納金的逾期限制并不嚴格,一般在一個記分周期之内,檢車前處理完畢即可
通常情況下車主在收到罰單後都會抓緊時間繳納罰款。但很多的情況是,執法單位按照車主進行登記注冊時提供的居住地址,給車主郵寄違法處理通知書,卻由于地址變更或者錯誤導緻車主未能及時收到通知單。
小編建議車主養成定時查詢車輛違章記錄的習慣,避免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産生更多的滞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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