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區的市級或者直轄市的區(縣)司法行政機關負責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核準,頒發《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
那麼如何辦理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初審呢?
看這裡!
申請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高等學校法律專業本科畢業,參加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行政機關組織的考試合格或已取得法律職業資格、曾經取得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資格;
3.品行良好;
4.身體健康;
5.在基層法律服務所實習滿一年,但具有二年以上其他法律職業經曆的除外;
6.未曾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處罰;
7.未曾被開除公職;
8.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9.未曾因嚴重違法違紀違規行為被基層法律服務所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勞動合同;
10.未曾被吊銷律師執業證書或者受到停止執業處罰期限未滿;
11.目前未在律師事務所或者公證機構執業;
12.在教育科研部門工作的人員申請兼職的須符合兼職規定。基層法律服務所聘用兼職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人數,不得超過專職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人數。
申報材料
1、委托他人辦理的,需提供委托書和代理人身份證複印件
2、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申請表
3、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資格材料
注:所需材料可從小程序速辦寶裡下載
辦理流程
一、受理
辦理人:窗口工作人員
辦理時限:當場
審查标準:
1)已經取得《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資格證書》、《律師資格證書》、《公證員資格證書》、《企業法律顧問資格證書》或者《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2)在基層法律服務所實習滿六個月,被該所鑒定合格。
辦理結果:
符合要求的當場受理。材料不齊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書面告知。
二、決定
辦理人:審批負責人
辦理時限:當場
審查标準:符合條件
辦理結果:報送市司法局審批
窗口辦理
辦理時間:
夏令時(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節假日除外);
冬令時(10月1日—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辦理地點:
廈門市思明區禾祥東路168号一樓思明區行政服務中心司法分中心(“思明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一樓綜合服務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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