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剝》卦上爻為陽爻,故題“上九”。文王所系爻辭為“碩果不食。君子得輿,小人剝廬”。
“碩”,帛書本作“石”。“石”“碩”古通用。
上九體艮為果蓏,于木為堅多節;艮上一陽乃乾之氣,乾為木果,為金,陽爻剛,皆“堅硬”之義,帛書作“石”似更恰切。
石,堅也,如《黃帝内經·素問》:“沉而石者,是腎氣内著也。”
艮木之上存一陽,乃木果,堅而不墜。艮伏兌,兌口伏,故曰“碩果不食”。
《剝》餘一陽,木果僅存之象。果中有仁,天地生生之心存焉。陽剝盡于上,則必複生于下。天地之間,不可一日無善類。此艮“萬物之所成終而所成始”之義。
《周易折中》集喬中和之說曰:“碩果不食,核也,仁也,生生之根也。自古無不朽之株,有相傳之果,此《剝》之所《複》也。”
“輿”,車。“得輿”或作“德車”。“得”“德”古音同,字通用;車即輿,其義不殊。
《說文》:“德,升也。”段玉裁注:“‘升’當作‘登’。”得與德同,德與登雙聲,故可通用。“德車”即登車。
上九陽爻為君子,下據衆陰,三四五互坤為大輿,上九居其上,故曰“君子得輿(登車)”。
“廬”,房屋。
消息之卦,陰長陽消。陰為小人,上艮為門阙,陰剝陽,故曰“小人剝廬”。
陽剝盡則小人亦失其所居。
《象》曰:君子得輿,民所載也。小人剝廬,終不可用也。
“載”,承載,承運。
三四五爻互坤,上九與六三有應,六三體坤,坤為民,上九居其上,衆民承應。
爻辭言“君子得輿”,意思是得到民衆承載擁戴。
廬所以庇人,陰剝陽盡,則别為坤,純陰無陽,失所以庇。
爻辭言“小人剝廬”,意思是終無可用。
凡卦,乾坤之外,皆剛柔雜居,不可無陽。無陽,不可用矣。
《朱子語類》雲:“君子在上,而小人皆載于下,則是君子之得輿也。然小人雖載君子,而欲自下而剝之,則是自剝其廬耳。蓋唯君子乃能覆蓋小人,小人必賴君子以保其身。今小人欲剝君子,則君子亡,而小人亦無所容其身,如自剝其廬也。且看自古小人欲害君子,到害得盡後,國破家亡,其小人曾有存活得者否?故聖人象曰‘君子得輿,民所載也。小人剝廬,終不可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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