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法規和政策。政策法規,考察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在實際工作中應用和執行社會工作法規政策的能力。這裡的内容很多,結合人們在實踐中的社會工作領域,特别是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軍人供養、安置等方面,會注意考試。各類社會保障救助法律政策
1.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災民救助法規政策、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業救助、臨時救助、法律救助、涉民婦女、老年人、未成年人和殘疾人、涉及婚姻的領域、家庭收養、社區矯正、調解禁毒、烈軍屬等實際方面都要重視。
城鄉基層群衆自治和社區建設以及最近興起的非政府組織可能是本次考試的重點。以及雇傭關系,健康和計劃生育,社會保障。
(1)公務員崗位體系主要是指民政、勞動和社會保障、教育、衛生、司法、公安等職能部門從事社會政策制定和實施的崗位。
(二)與社會保障或者社會福利機構相關的崗位,包括社會敬老院、社會殘疾人福利院、社會兒童福利院、精神病院、養老院、救助管理站、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收養服務機構、社區服務中心、榮譽軍人康複醫院、退役軍人慢性病療養院、退役軍人精神病院、光榮院、軍人療養院等開展社會服務的機構。
(三)與社會保障或者社會福利有關的群衆性組織和相關非政府組織的相關崗位,包括為兒童、青少年、婦女、老年人、殘疾人等特殊困難群體提供專業社會服務的崗位。
(4)社區居委會崗位,從事調動社區資源、服務群衆、解決社區問題、促進社區發展。
(5)民間社會服務機構,社會工作者也可以經政府批準建立獨立的民間社會服務機構從事社會工作服務。
助理社工考試報名條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曆,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2)取得社會工作大專學曆,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3)社會工作專業應屆畢業生;
(四)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曆,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五)取得其他專業本科以上學曆,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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