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晚,《三十而已》播出32、33集,這部劇播出到後半部分,會發現節奏開始變得有些拖沓,這兩集其實隻有一個重點,也算是開啟後續劇情的一個伏筆。
許幻山帶着林有有去煙花廠銷毀易燃易爆的藍色煙花,原本都已經燃放銷毀完畢,但受林有有影響,許幻山改了主意,讓顔廠長繼續生産藍色煙花。這為後面的悲劇埋下伏筆,此前有爆料稱因為藍色煙花出了事故,許幻山斷送了自己的事業,同時因為出軌林有有,導緻顧佳和自己離婚,最終人财兩空。
有趣的是,就在許幻山和林有有之間發展的如膠似漆的時候,8月2日晚,有知名大V通過社交平台爆料,發出數張截圖,曝光了《三十而已》的送審樣片,這應該是顧佳、許幻山這條線的大結局,顧佳和許幻山離婚後清算賬目,她拉上林有有,三個人對簿公堂,顧佳對林有有說:“你們倆吃過多少次晚餐,開過多少次房,酒店的錢、你的房租,他為你花的每一分錢,都是我們夫妻共同的财産,一筆一筆給我算清楚,我有權利讓你還回來!”
從這個片段可見,向來強勢的顧佳絕不是省油的燈,手撕這個破壞自己家庭的女人毫不手軟,令觀衆欣慰,也讓人拍手稱快。
回顧劇中顧佳和許幻山的婚姻,兩個人是這部劇最重要的一條主線,也最值得關注,顧佳诠釋了一個近乎完美的妻子,出得廳堂下得廚房,既能在家相夫教子,也能在外打拼。混太太圈讓她嘗到了一點甜頭,但也付出了慘痛的代價。但顧佳睚眦必報,最終對李太太加倍奉還,将有了起色的茶廠賣回給她,自己收獲了成功。
她和許幻山的婚姻,在許幻山出軌之後,離婚已是衆望所歸,所以對簿公堂、手撕狗男女,可以說是這條主線的最好結局。然而作為一部現實主義作品,這樣的結局雖爽,但卻變得很狗血,為什麼這麼說呢?
首先,按照正常的邏輯,以及童瑤在采訪中否認顧佳會因為許子言而和許幻山複婚的态度,顧佳大概率會和許幻山離婚,同時開啟了女強人創業之旅,而最終離婚的許幻山是否會繼續和林有有在一起不好說,但從目前兩個人的感情、以及許幻山的個性來看,兩個人大概率會繼續在一起。那麼顧佳把自己的男人送到林有有的懷抱,向她追讨财産就成了唯一的懲罰手段了,所以相信編劇一定會把這個橋段做足,讓許幻山和林有有難過一陣子。
然而,顧佳這種财産主張其實是不可能實現的。為什麼這麼說呢?
顧佳的邏輯是對的,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處分夫妻共同财産時應當協商一緻,任何一方無權單獨處分夫妻共同财産。而将屬于夫妻共同财産的大額财物贈與他人,已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範圍,在沒有任何證據證明贈與行為取得妻子同意的情況下,該贈與行為因侵犯了妻子的财産共有權而無效。
這個規定可以幫助顧佳追讨共有财産,但其中有兩個關鍵詞需要注意,一個是“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範圍”,另一個是“大額财物”。隻有同時滿足這兩條,顧佳才能追讨。為此,我們咨詢了某專業律師後得到了進一步的确切答案。
從對方的回答來看,婚後男方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并且婚後财産屬于共同财産,除非女方有證據證明男方花的是女方個人财産,否則基于男方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處分數額較小的共同财産不需要經過兩人同意。而判斷數額大小,通常以萬元為标準。
那麼說回許幻山和林有有,吃飯不可能過萬,并且吃飯的花銷也不能累積起來算總賬,因為吃飯屬于日常生活需要,并且即便顧佳留有許幻山付款的證據,也沒有辦法證明是和林有有兩個人單獨的飯局。
而酒店開房的錢,前面劇情介紹過,當時林有有住的酒店一晚一千元,也達不到萬元的大額标準。
同時,通過劇情可知,許幻山其實不是一個大方的人,出于對妻子顧佳的懼怕,也不敢有太大額的支出,加上林有有主動投懷送抱,他也沒給林有有買過什麼奢侈品。那麼,顧佳能追讨回什麼錢呢?最多也就是許幻山支付林有有的一年房租吧!按照上海的行情,林有有的那套房租金一年大概在8萬元左右,夫妻共同财産,顧佳也就能追回4萬元,最多也就5萬。
寫到這裡,會發現現實中遇到這樣的情況,确實有些喪氣,但現實往往如此啊!《三十而已》肯定會讓顧佳成功,但出現這樣的錯誤,還是覺得挺狗血的,雖然迎合了觀衆的訴求,但也脫離了現實,你覺得怎樣的結局才更合理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