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納稅調增業務招待費會計分錄是什麼?企業每一年到年末時期彙算清繳時都是需要根據企業納稅額的多少進行調整,然後多退少補的。本文對于企業業務招待費用繳稅調整的會計分錄進行簡單的說介紹,希望大家可以一起來閱讀以下文章。
納稅調增業務招待費會計分錄
補交的所得稅:
計提: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金--所得稅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繳納後:
借:應交稅金--所得稅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納稅調整業務招待費用應注意的是:
1、實行按月或按季預繳所得稅的納稅人,其納稅年度最後一個預繳期的稅款應于年度終了後15日内申報和預繳,不得推延至彙算清繳時一并繳納。
2、若納稅人已按規定預繳稅款,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規定期限辦理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的,則應在申報期限内提出書面延期申請,經主管稅務機關核準後,在核準的期限内辦理。
3、若納稅人因不可抗力而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的,可以延期辦理;但是,應當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後立即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主管稅務機關經查明事實後,予以核準。
4、納稅人在納稅年度中間破産或終止生産經營活動的,應自停止生産經營活動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企業所得稅申報,60日内辦理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并依法計算清算期間的企業所得稅,結清應繳稅款。
5、納稅人在納稅年度中間發生合并、分立的,依據稅收法規的規定合并、分立後其納稅人地位發生變化的,應在辦理變更稅務登記之前辦理企業所得稅申報,及時進行彙算清繳,并結清稅款;其納稅人的地位不變的,納稅年度可以連續計算。
納稅調增業務招待費會計分錄通常上文的介紹,小編老師相信大家都已經了解了。其實企業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進行繳稅按照月度或者季度進行預繳,對于應收納稅額的核算與挑戰都是有相關規定,企業業務費用納稅的調整一般都是在彙算清繳前15日内進行申請的。如果你對此問題還有什麼疑問的話,歡迎你來會計學堂網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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