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面上有不少針對兒童青少年
近視問題的産品
甚至号稱可以徹底治愈近視
這是真的嗎?
【案情簡介】
嘉定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發現某電商平台上的網店的廣告宣傳涉嫌虛假,遂立案開展調查。
經查,當事人在網上銷售名為“近視恢複眼鏡”的商品,該商品并非醫療器械,但是在商品銷售頁面的廣告中,宣稱經常佩戴這款眼鏡,可以達到縮短眼軸、降低度數、治療近視、恢複視力的功能。
【法律分析】
當事人銷售的“近視恢複眼鏡”屬于普通商品,并非醫療器械。近視在醫學上屬于“屈光不正”的眼部疾病。當事人在廣告中宣傳商品可以“治療近視”,使用了醫療用語,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七條的規定。
經醫院走訪,眼科醫生表示,目前使用相關近視矯正眼鏡不太可能使眼軸縮短。2021年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的《關于開展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産品違法違規商業營銷宣傳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中明确“在目前醫療技術條件下,近視不能治愈”。因此,當事人廣告中宣傳該眼鏡可以治療近視的說法沒有科學依據,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所指的虛假廣告。
嘉定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的違法廣告處以2萬元的行政處罰。
【溫馨提示】
請廣大兒童青少年家長不要輕信能夠“降低度數”“治愈近視”的違法違規商業營銷宣傳,科學護眼,正确選擇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産品。
市市場監管局指導上海市廣告協會發布了《關于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産品服務廣告的審查提示》,請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産品服務的經營者,在發布廣告時應當遵守《廣告法》的各項規定,不得使用“康複”“恢複”“摘鏡”“降低度數”“近視治愈”“近視克星”“度數修複”等表述或者降低近視度數的畫面、視頻等誤導近視兒童青少年和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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