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書法愛好者,大都愛寫繁體字。這是為什麼?
“從”、“衆”、“雲”、“氣”、“網”、“回”、“舍”、“卷”等簡體字,在殷商時期的甲骨文中就有,是地道的古文字。從漢字的産生發展的過程中看,這些字遠比“從”、“衆”、“雲”、“氣”、“網”、“迴”、“捨”、“捲”等繁體字出現得早。
有人說,是為了俊美典雅。不然。在兩漢到明清的許多碑帖中,“萬”、“無”、“禮”、“号”、“筆”、“棄”、“亂”、“肅”等簡體字不難發現,它同樣或古樸蒼勁,或潇灑飄逸,與字體繁簡無關。
愛寫繁體字到底是什麼原因?大約是與形體間架、筆順結構、布白章法、字距行間的調節映襯等諸多因素有關。也許還有其他原因,筆者不能貿然臆斷。這裡必須指出一點:寫繁體字要準确無誤,與筆下所承載的文字内容相吻合。特别是寫古人詩文,如果不理解詞義信手誤寫繁體字,那會導緻張冠李戴,鬧出笑話來的。
不理解詞義,誤寫繁體字,在書法展廳中,在書法作品出版物中,并不少見。試舉三例,稍作說明。
例一,“發”——“發”與“髮”“發”是以“草書楷化法”形成“發”的簡化字,并用它代替“髮”,但是,它不能逆向類推以“髮”代“發”。
“發”,從弓, 聲。本義:引弓将箭射出。它的引申義很多,自不待言。“髮”,從 , 聲。本義:專指頭發。
某君寫蘇轼《念奴嬌·赤壁懷古》詞,也許是一時大意,竟将“雄姿英發”的“發”寫成繁體字“髮”。英發,指才華外露,英俊勃發,這與頭發的“髮”字毫無關系。周瑜頭上有“綸巾”,是看不見頭發的。
例二,“複”——“復”與“複”“複”是“復”與“複”的簡化字;準确地說,是“復”的簡化字,是“複”的替代字。二者聲符都是“複”,隻是義符一從“彳”,一從“衣”,從而涵義有别。
“復”,最早的寫法是“複”(甲骨文均如此,金文中少數也如此),上面是聲符“ ”的變形;下面是義符“止”(足)的變形,表示與行走有關,後世又加義符“彳”(道路),同樣是行走意,形體複雜化了。從這個意義上說,“復”簡化為“複”是複古。“復”的本義,《說文》訓為“往來也。”即往而複來,作返回、回來解,是“往”的反義,與“來”的今義相近。作動詞用,引申義的詞語有“回複”、“反複”、“報複”、“恢複”、“複位”等。
“複”,本義,《說文》訓為“重衣也。”即夾衣,引申有夾層、重複、繁複義。數學中的複數、複比,動物學的複眼,植物學的複芽,金融學的複利,建築學的複壁,都是“複”義的引申。
某君寫李白《将進酒》詩,其中“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盡還複來。”書者可能是一時疏忽,竟将“複”寫作“複”。“還複來”是又能夠回來,如果要寫繁體字,應是“復”。
例三,“征”與“徵”簡化字以“征”代替“徵”(古代五音之一的“徵”讀zhi除外)。由于二者本義、引申義截然不同,不能以“徵”代替“征”。
“征”(異體又作“ ”),本義是遠行。如:“長征”、“遠征”、“征程”、“征途”、“征塵”等。由遠行引申為征伐,如:“南征北戰”。
“徵”的本義是召,古代特指君召臣。這個字(詞)的意義較複雜,現代常用義有:作召集解,如“征兵”;作收取解,如“征稅”;作尋求解,如“征求意見”;作現象、迹象解如“特征”、“征兆”、“征候”;作證明、證據解,如“信而可征”。這些詞語中的“征”原來都寫作“徵”。
某君寫楊炯《巫峽》詩,其中“山空夜猿嘯,征客淚沾裳。”由于書者粗心大意,竟将“征”寫成“徵”。這裡的“征客”應依“征”的本義解作遠行到他鄉作客的人。
當前書法界,特别是年輕一代,不認真理解詞義而誤寫繁體字的,不是個别,從上述三例中可見一斑。
書法是我國固有的一種靜态性的造型藝術。它是通過漢字以筆法、章法為表現方法,以抒情、狀物性的線條及其組合技巧為表現形式,以文字的涵義和執筆者的思想情趣的流露為表現内容的一種藝術。這種藝術離不開它所承載的文字内容,因此字的詞義是否準确無誤至關重要。書法家是寫簡化字還是寫繁體字,悉聽尊便,但是字的詞義必須做到準确無誤,否則,難登大雅之堂,甚至會贻笑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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