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臨家暴,我們容易想到的是家醜不可外揚,那就先“家醜内揚”。
趕緊打電話找娘家人,最好找幾位彪形大漢來家裡同施暴者聊聊,嚴肅些,清楚表明:家女在家族裡自小就是含在嘴裡怕化了捧在手裡怕碎了,咱先禮後兵,你好自為之,敢有下次,我給你付醫藥費。
分裂型家暴者,隻要充分認識到家暴是危險的、不安全的,也就不敢再肆意妄為了。
但暴烈型家暴者就不一樣了。情感視角行不通,那就走法律途徑。
法律途徑,需要我們重視證據。當妻子報警說遭到丈夫家暴,丈夫卻一口咬定是夫妻吵架、是雙方互毆。如果是互毆,那就是按相互鬥毆處理,夫妻倆一起被拘留。此時,雙方隻好接受和解或調解,各自不追究對方責任。回家後,丈夫怕是更加有恃無恐,每次毆打妻子後就給自己也來一拳,制造傷痕。
那麼,妻子如何證明自己是受害者呢?得看在家暴中如何取證,安裝攝像頭攝像是最佳方式。需要注意:
①隐蔽安裝。明知有攝像頭,施暴者要麼将其毀損掉,要麼換一個角落實施家暴。如果客廳安裝有防盜攝像頭,遭受家暴時盡量往客廳跑。
②高清夜視。家暴多發生在夜裡,白天人們大多在外上班。如果視頻畫面不清晰,分不清人物主體,可能無法成為證據。
③有聲拍攝。畫面無聲,可能還原不了事實真相,對方可以辯稱是雙方互毆。
④雲端存儲。防止施暴者在家暴後毀掉内存卡,毀滅證據。
⑤及時錄像。如果不能24H全天候錄像,至少在感知到對方即将施暴之時及時開啟攝像頭。
如果共同居住的地方無法安裝攝像頭,可以搬離,另尋住處,再安裝攝像頭。離家出走會讓施暴者越發暴烈,會尋找到受害者的住處,繼續施暴,迫使其搬回住處。
如果實在沒法安裝攝像頭,或者來不及錄像,可以錄音。放置錄音筆或者舊手機,使用手機錄音,可以設置錄音文件自動上傳雲端,哪怕對方沒收手機,也可以從雲端找回錄音文件。
既無法錄像,也沒法搬離,又錄不了音,那就隻能往外逃,向鄰居求救。等警察到來,鄰居的證言也許可用。
總之,家暴必須立即制止,止不住,要麼變本加厲,要麼離婚。而制止家暴的核心就是證據,證據充足,我們可以尋求法律保護,可以申請人身保護令,哪怕是離婚也可以獲得主動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