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珠海市稅務局公告
2018年第11号
國家稅務總局珠海市稅務局
關于派出機構有關事項的公告
根據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工作部署,現将國家稅務總局珠海市稅務局派出機構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國家稅務總局珠海市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第二稅務分局、稽查局、第一稽查局的辦公地址、郵政編碼、
(一)國家稅務總局珠海市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主要負責重點稅源企業的稅收服務和管理。辦公地址為:廣東省珠海市香洲區九洲大道東1273号,郵政編碼:519000,0756-3216215。
(二)國家稅務總局珠海市稅務局第二稅務分局主要負責車輛購置稅的征收管理、進出口稅收管理,承辦珠海市稅務局交辦的其他工作。辦公地址為:廣東省珠海市香洲區紅山路243号,郵政編碼:519000,0756-2608848;辦稅服務廳地址為:廣東省珠海市香洲區南屏鎮坪岚路7号,郵政編碼:519000,0756-8132508。
(三)國家稅務總局珠海市稅務局稽查局主要承擔國家稅務總局珠海市稅務局列名企業的稅務稽查、稅收高風險事項應對和協查等工作,組織查辦督辦全市稅收重大違法案件;經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指定,代管珠海市橫琴新區區域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違法案件的查處以及查辦案件的執行工作。辦公地址為:廣東省珠海市香洲區梅華西路66号,郵政編碼:519000,稅收違法行為檢舉電話:0756-2616200。
(四)國家稅務總局珠海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主要承擔國家稅務總局珠海市稅務局列名企業的稅務稽查、稅收高風險事項應對和協查等工作;負責香洲區、鬥門區、金灣區、珠海保稅區、珠海萬山海洋開發試驗區、珠海經濟技術開發區、珠海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等區域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違法案件的查處以及查辦案件的執行工作。辦公地址為:廣東省珠海市香洲區梅華西路66号,郵政編碼:519000,稅收違法行為檢舉電話:0756-2616200;12366。
二、國家稅務總局珠海市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第二稅務分局、稽查局和第一稽查局将嚴格按《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稅務機構改革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2号)所明确事項和規定執行。
三、自2018年10月1日起,按規定啟用國家稅務總局珠海市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第二稅務分局稅費業務專用章、征稅專用章、退庫專用章、印花稅收訖專用章(式樣見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1.國家稅務總局珠海市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業務印章式樣
2.國家稅務總局珠海市稅務局第二稅務分局業務印章式樣
國家稅務總局珠海市稅務局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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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珠海市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業務印章式樣
國家稅務總局珠海市稅務局第二稅務分局業務印章式樣
關于《國家稅務總局珠海市稅務局關于派出機構有關事項的公告》的解讀
一、公告背景
為了讓納稅人知悉國家稅務總局珠海市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第二稅務分局、稽查局、第一稽查局的相關事項,方便納稅人辦稅,根據稅務機構改革的部署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稅務機構改革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2号),特發布《國家稅務總局珠海市稅務局關于派出機構有關事項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
二、主要内容
(一)《公告》明确了國家稅務總局珠海市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第二稅務分局、稽查局、第一稽查局的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二)《公告》明确國家稅務總局珠海市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第二稅務分局、稽查局、第一稽查局将嚴格按《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稅務機構改革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2号)所明确事項和規定執行。
(三)《公告》明确了國家稅務總局珠海市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第二稅務分局的業務印章事項。
本期制作團隊
監制 | 國家稅務總局珠海市稅務局辦公室
圖文編輯 | 珠稅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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