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來信
于律師您好,我已經2次起訴離婚,但都被法官判不離了,原因是對方一直拒收傳票,也不到庭。
現在又到了可以第三次起訴的時間,我很糾結,怕這次法官也不給判離。
我感覺自己就像一朵快枯萎的玫瑰,要被這段糟糕的婚姻吸幹了血。
如果第三次起訴他又不出庭,法官判離的概率有多大?
我原本也不想訴訟,但對方喜怒無常、陰晴不定,前一秒說好的事,後一秒就能反悔。
我把之前跟他談話的錄音和微信聊天記錄都保存下來了,有一些我們達成一緻的東西,可以作為法庭證據嗎?
我們的共同财産有房有車有存款,這些我都可以讓步,但我一定要孩子的撫養權(10歲),還有快點離婚。您說我到底該怎麼辦?
于律解答01 第三次起訴不一定能判離在司法實踐中,對方不到庭,離婚案多次判不離的情況很常見。
第三次起訴不能說一定就判離,隻能說比上一次起訴判離的概率高一些。
我曾經代理過同類案件的女方當事人,在對方兩次訴訟都不到庭的情況下,争取到第二次訴訟法官給判離了,但那是我下了很大的功夫在打動法官這件事上。
第二次訴訟的最開始,法官也明确跟我們表示過肯定不判離:“對方都沒來,判什麼判?”
後來我就讓女方找各種現實問題,确實她當時是要帶着孩子出國,沒辦法辦理簽證。
然後我又讓女方各種裝可憐,還專門費了很多時間寫好“哭稿”讓她背下來,最終才得到法官的同情給判離了。
(圖為我給客戶準備的“哭稿”)
但也隻是判了離婚、孩子撫養權歸她和基礎的撫養費,财産沒有分割,得另行起訴離婚後财産糾紛。
所以如果你第三次起訴的時候,對方仍然不到庭的話,即便法官判離,也是同樣的結果。
那撫養費數額基礎得就跟沒有一樣,并且财産在對方不到庭的情況下是不會分割的。
02 協商的過程不能作為證據之前你和對方協商達成的某些合意,即便是白紙黑字地把它們落實到離婚協議裡也是不夠的。
因為離婚協議在你們正式辦理完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之前是随時都可以反悔的。
更何況現在連書面的離婚協議都沒有,隻是一些微信聊天記錄和電話錄音是沒什麼證明力的。
離婚訴訟中比較有力的證據一般是以下這些:
1、對婚姻關系的證明:結婚證、孩子出生證
2、對财産的證明:房産證、購房合同、貸款合同、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銀行大額存單等
3、對收入的證明:工資、公積金流水、參加社保人員繳費信息等
如果有家暴的情況,還需要派出所的筆錄、居(村)委會的調解記錄、就診病曆、醫療鑒定書或診斷證明等。
03 建議談判我不知道你說自己對于财産都可以讓步具體是讓步到哪種程度?
是可以一分錢不要呢?還是說多少要一些?你内心對于财産數額的底線又是多少?
這些問題的答案将會直接影響到我給你的離婚方案。
因為有的人把财産看得很重,認為自己一定要拿到錢,哪怕打上個四五年的官司都無所謂,這樣我就會建議Ta堅持訴訟。
而有的人覺得自己雖然可以退讓,但不能放棄全部的财産,否則會因此而感到羞愧或者憤怒。
這樣我就會幫Ta算清楚應得的是多少,讓Ta自己想清楚願意退讓多少。
還有一些人根本就不在乎錢,覺得無所謂,一分錢不要也行。
後面兩種情況我都會建議Ta以退讓的财産為籌碼,跟對方談判去獲得另外一些Ta認為更重要的東西。
比如孩子撫養權或者加快離婚進程,讓對方配合協議離婚。
你的孩子已經10歲了,按照法律規定,8歲以上的孩子就可以上法庭表态自己願意跟誰。
而司法實踐中,這個年齡段的孩子隻要做出了選擇,法官就會尊重其意見,把撫養權判給Ta選擇的那一方。
所以,你有信心孩子一定會選擇你嗎?
如果有的話,這也是你談判的一個籌碼,讓對方明白自己不會獲得撫養權,拖延訴訟毫無意義。
同時你又願意讓步一些财産,隻要數額能達成一緻,就可以直接走協議離婚這條路,實現比訴訟更快的離婚。
結 語離婚無非兩種方式:訴訟離和協議離。
有人說:“你們離婚律師為了接案子多掙錢都會勸客戶打官司吧?”
“非也~非也~”
有道德的離婚律師會以客戶的利益為原則,從當事人的角度給出最好的建議。
如果客戶的目标是多争取财産,訴訟能争取更多就訴訟,談判能争取更多就談判,所以找到一個好的離婚律師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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