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南都記者從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官方微信公衆号獲悉,其從2021年8月起,會同教育部門等開展了校外培訓廣告專項整治,全面清理面向中小學(含幼兒園)的校外培訓機構(包括學科類和非學科類)發布的各類校外培訓廣告,共查辦教育培訓違法廣告案件67件,罰沒款294.2萬元。
上海市市場監管部門還公布了2022年第一批虛假違法廣告典型案例,其中上海慧弘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發布樓宇廣告,宣傳“暑期高分課 早鳥搶先約”“比你的同學更早拿下高分”以及“上海地區三年級-高三暑假早鳥學員招募中”等。上述廣告内容違反了《廣告法》相關規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對上海慧弘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在相應範圍内消除影響,并處罰款14.97萬元的處罰決定。
據悉,《廣告法》明确規定,發布針對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廣告,不得含有勸誘、要求家長購買廣告商品或者服務的内容。上述廣告宣傳“早鳥搶先約”“比你的同學更早拿下高分”等内容,制造家長焦慮,誤導公衆教育觀念,違反“雙減”政策的要求。
而上海南洋昂立教育培訓有限公司在上海63個社區門禁及多個校區門口上發布“2021小升初暑假班”的招生廣告,含有“399元/3門語數外2小時/門|10天60小時|原價:6000元”“原價:6000元2人團報每人隻要399”等内容。經查,其從未以上述原價對外銷售過上述課程。上海南洋昂立教育培訓有限公司的行為構成《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規定的虛假廣告。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責令其停止發布廣告,在相應範圍内消除影響,并處罰款人民币46.9萬元。
上海市場監管部門認為,部分校外培訓機構通過在廣告中虛構原價的手段,達到吸引消費者的目的,對消費者購買行為造成實質性影響。該類行為嚴重擾亂了市場正常經營和教育管理秩序,損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受到嚴厲處罰。
上海支點教育培訓有限公司在公司微信公衆号上發布經驗分享文章《高考624 分學員專訪:高中三年我這樣學習》,内容是關于2020 年高中畢業的學員姚某某在支點教育的學習感受、學習經曆,學習經驗等。該文章以在當事人,即上海支點教育培訓有限公司處接受過教育培訓的學員姚某某的名義或者形象,為當事人的教育培訓服務作推薦證明。其上述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相關規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對當事人處罰款10萬元。
案例中還提及了上海恩鋆企業管理咨詢服務有限公司違法廣告案。當事人,即上海恩鋆企業管理咨詢服務有限公司在自營公衆号“博諾教育”上發布《曬中考成績單!博諾締造傳奇》的廣告,内容包含“加入博諾,英語140分”的廣告宣傳,屬于對中考英語成績作出了明示的保證性承諾,違反了《廣告法》相關規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責令消除影響,處罰款4萬元。
另外,上海聖億培訓學校有限公司為吸引學生,在自營微信公衆号發布廣告,虛構學員“不計其數”“數以十萬計”“大量”“棟梁之材”和“走進海内外一流名校的學員”等,誇大其教育培訓效果、片面強調作文重要性,構成虛假廣告。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對其處罰款20萬元。
上海市市場監管部門提醒稱,校外培訓機構應當遵守國家和本市校外培訓管理政策的各項要求,自覺加強廣告管控;主流媒體、新媒體、公共場所、居民區各類廣告牌和網絡平台等不刊登、不播發校外培訓廣告。
采寫:南都記者 楊天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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