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公司做不到雙休制度,單休又太過于給員工壓力,于是實行大小周休息制,大周就是雙休,小周則是單休。
實際上,大小周休息制是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的。
首先,《勞動法》中對勞動者工作時間有規定,每天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4小時;
再者,《勞動法》對勞動者的加班報酬也有明确的規定;
所以,若勞動者的工作時間已經被延長,用人單位是要依法支付勞動者加班報酬的。
而大小周休息制明顯占用了勞動者的休息日且不會安排補休,公司應依法支付勞動者不低于工資200%的工資報酬。
現實情況中,大部分公司會直接無視勞動者的這一項權益。如果一家公司一直以來都是實行大小周休息制,那麼大多員工對工資沒有疑問,但是如果一家實行雙休制度的突然改革成大小周,那麼工資肯定要重新計算,否則員工一下就識破了。
在實行大小周休息制的公司,大家一定要積極争取加班工資,因為這是我們的合法權益,如果公司不予處理,可以去勞動部門投訴。
本文作者:An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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