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9,歐盟證書頒布新的建築産品指令Regulation(EU)305/2011,将取代舊的建築産品指令Directive 89/106/EEC,2013年7月1号起正式強制執行。所有在改指令下的建築材料都需要獲得CE認證,才能順利出口歐盟。
産品基本要求
指令Annex1部分規定建築産品的七項基本要求,規定産品安全性必須滿足使用用途,尤其是需要考慮人員健康和安全。
- 機械阻力和穩定性(Mechanical resistance and stability)
- 防火(safety in case of fire)
- 衛生,健康和環保(Hygiene, health and the environment)
- 操作安全和無障礙(safety and accessibility in use)
- 噪音(protection against noise)
- 節能和保溫性(Energy economy and heat retention)
- 可持續性(sustainable use of natural resources)
認證模式
CPR建築材料認證主要由5種模式:
- system 1 :公告機構進行型式測試,工廠審查,持續性監督,抽樣檢測。
- system 1: 公告機構進行型式測試,工廠審查,持續性監督。
- system 2 :公告機構進行工廠審查和持續性監督,工廠自行進行樣品測試。
- system 3: 公告機構進行型式測試。
- system 4: 工廠進行型式測試,自行宣告産品的符合性。
産品範圍:
- 預制水泥産品
- 門窗及相關産品
- 隔熱産品
- 玻璃幕牆
- 衛生潔具
- 水泥
- 石膏
- 地熱
- 玻璃
認證流程:
- 制造商提交申請資料
- 申請資料進行評估
- 初始審核
- 複審
- 認證決定,如果有不符合項,需要整改重新審核
- 頒發CE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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