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的兒子在大學讀書的時候,談了一個女朋友,是他的同學。大三的時候就同居了,大四的時候,一不小心懷孕了。
懷孕的時候,鄰居的兒子希望和女朋友結婚,把孩子生下來。而女方的父母卻認為,大學還沒有畢業,不适合結婚,一旦結婚了,女方可能幾年都要帶孩子,學業和工作都受到影響。于是,雙方無法達成一緻意見。最後,女方的父母把女兒帶到另一個城市,并打掉了孩子。此事讓男方很不爽。
打掉孩子後,女方又回到了鄰居兒子的身邊,二人又重歸于好,繼續在一起。
轉眼,畢業一年多了,二人同居也快三年了,男方年紀比較大,家裡催得急,女方認為自己年紀還小,不想那麼早結婚生子。
二人就這樣同居着,男方父母認為女方會耽誤男方的婚姻大事,不斷施加壓力。
大家認為,男女朋友同居多久再結婚合适呢?
同居多久結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