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立志先生是70後書家,以其草書在國内各類展事中頻頻入展、獲獎,其中包括蘭亭獎、兩屆國展、多屆單項展。他曾給我說過這段話:“書法當如人生,言行謹慎而不失果斷,如用筆出澀而不滞;生活中想得開,心胸大些,在書法上才能放得開;習書當能在守法中追求最大自由地情懷釋放,精神才能在無法中得以升華”。
趙立志作品
由此再反觀他的作品,思路漸以明晰。
趙立志先生的這段話給我帶來的信息量很大,但也說明一個問題:這些年來他在不斷地涵養自己。
趙立志作品
詩意——照進生活的夢想趙立志先生的話,也使我想到了陶淵明的詩句“結廬在人境,而無車馬喧。問君何能爾,心遠地自偏”。
趙立志先生說“生活中想得開,心胸大些,在書法上才能放得開。”證明他做到了“心遠”,從而在書法創作上能夠從容地表達他的心境。同時,心胸開闊,生活之萬象使他的筆墨語言在人文關懷中得以滋養而富有詩意。
作為書法藝術作品,首先所要表現的是意境,也就是我們所說的具有詩意,而并非是要表現技法。這裡所說的“詩意”當然指的是“如詩一般的意境”而非字面所直白的“詩的意境”。
趙立志作品
李苦禅先生在《風雨硯邊錄》中說:“文人畫高在以詩作畫,以文采領畫”,“要以詩詞歌賦的胸懷去作畫,不僅僅會在畫上題詩就算有修養了”。這句話同樣适用于書法藝術。
從趙立志先生的書法作品中我們不難看到,無論線條如何變化都能做到“依法行筆”,不失法度。剛柔曲折、粗細輕重、濃淡幹濕、疏密虛實、顧盼倚正、大小錯落、遲疾頓挫、避就争讓等關系處理自如,賦予了作品生動的生命氣機與悠遠的意境。人說趙立志先生的作品越看越有味,這豈不是詩意之所在?
趙立志作品
法度——儀态萬千的規矩在古代,禮與法是密不可分的統治手段。兩者有着共同的功能特點,就是規範、約束。書法之“法”也有同樣的作用,有其内在的規定性。
書法之法亦即技法,包括準繩與方法兩個層面。
書法之法也并不是與生俱來的,體現了一定時期的文化理想,曆經積澱,從而豐富多彩。其中包括五體的不同之法,也派生出不同運筆方式及其不同組合帶來的各種風格之法。
當代社會經濟文化的高速發展,造就了各種不同文化形态及人文現象,也不可避免地使書法之法有着多種面貌呈現,但“準繩”似如“雷池”令絕大多數人不敢逾越。
趙立志作品
趙立志先生就是沒敢越雷池半步的書家,他說“書法當如人生,言行謹慎而不失果斷,如用筆出澀而不滞。”我們是否可以把他這話理解為書法需要法和規矩的約束?而他在“雷池”之内卻似乎要把“規定動作”和“自選動作”充分展示,欲求多姿多彩,儀态萬千。
總的來說,趙立志先生的書法屬于以帖為主兼容碑法的路子。這點從他的學術曆程也可以看出。他幼承家學,習顔、柳、張黑女,工作後開始研習黃道周、王铎、倪元路等明清書家作品,而近年來則以二王為主線,對孫過庭、米芾、蘇轼、懷素、黃庭堅的行草書進行了系統研習,尤以黃庭堅為基礎與草書進行了深入探索,并從趙之謙、康有為攝取碑法營養。
趙立志作品
博學多覽使其所掌握的技法豐富娴熟而遊刃有餘。也許是與黃庭堅同有不飲酒的特點,趙立志先生草書深得黃庭堅真髓,其作草書全在心悟,多理性運筆,使筆以意。然聚散收放也能大開大合,意入揮灑之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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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靈——博約駕輕的自由書法藝術依托于“寫字”,但絕不止是寫字。進入藝術的層面,最終是要通過法的基本約束以及相應的筆墨語言去表達書法家感悟,也可以說是在抒發性靈。
這裡面有兩個方面的關鍵因素:首先是書法家需要掌握足以表達的“法”,以及基于法度之上的、充要的筆墨語言;二是書法家能夠化法于心,且能将所掌握的筆墨語言為自己的性靈抒發适時調運。這也似乎就是古人所言的“技進乎道”了。隻有進入“道”的層面,“技”才能為情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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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筆當于“情”、“理”之中,發乎情,止乎理,書法方可真正入“道”,大草更是如此。情發乎理上,“理直”才能“氣壯”。而讀書則是通達情理、涵養性靈不可或缺的途徑。
趙立志先生在學習黃庭堅書法過程中也漸漸明白了黃庭堅為什麼注重讀書的深刻道理,他把博學作為涵養性靈的一種修煉,創作時努力使自己進入精神層面的書寫狀态。他深知如果沒有博學的涵養,即使進入得了精神層面的書寫狀态,那也進的是“草莽”之态。
趙立志作品
總結:發乎情,止乎禮,明乎道,于法度之上尋求性靈的詩意表達,這是趙立志先生對書法藝術的追求。趙立志先生既能深谙書法之“三昧”, 再假以持續的參悟與實踐,距離“藝通乎神”的大成之日定當不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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