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三次被處罰?本報訊(記者王赫岩)近日,濱海新區交警在夏季突出違法專項整治行動中依法查處了一名近3年内曾兩次醉駕,不思悔改再次酒駕的男子,其後兩次涉酒駕駛被交警查處時間相隔僅半年,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醉駕三次被處罰?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醉駕三次被處罰
本報訊(記者王赫岩)近日,濱海新區交警在夏季突出違法專項整治行動中依法查處了一名近3年内曾兩次醉駕,不思悔改再次酒駕的男子,其後兩次涉酒駕駛被交警查處時間相隔僅半年。
8月7日20時31分,濱海新區公安局交管支隊港北大隊在津歧公路開展行動時,攔檢了一輛小客車。經呼氣式酒精測試發現,駕車男子構成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且其無法出示機動車駕駛證。
交警調查發現,該男子先後于2020年1月和今年1月兩次因醉酒駕駛機動車被交警依法查處,其不僅已被依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還因涉嫌危險駕駛罪正在接受調查處理。
目前,該男子所駕駛的機動車已被交警港北大隊依法暫扣,其本次因無證、酒後駕駛機動車兩項交通違法行為,将面臨合并處罰款28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嚴重後果。
公安交管部門提示,酒駕付出的各項成本巨大,“二次酒駕”面臨最高10天的行政拘留,醉酒駕駛還面臨刑事處罰。一旦因醉駕被追究刑事責任,全家都将為此承受巨大的心理負擔和相關後果。公安交管部門将持續開展統一治理行動,嚴查酒駕醉駕等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廣大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幸違法,應文明安全出行。
作者:王赫岩
來源: 今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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