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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理“三用”-例說數學結論的三種用法
馮躍峰
在數學學習中,我們無一例外地都要遇到許多定理。定理之所以稱之為“定理”,是因為利用它可以解決許多問題。
我們通常所說的運用定理,都是指直接運用定理的結論。但筆者認為,定理的作用遠不止如此。它至少有3個基本用法,簡稱之為“三用”。
第一用:用結論。它是定理運用的最基本方式,也為大家所熟悉。
第二用:用思想。它是定理運用的另一種重要方式,常常被大家所忽略。
所謂用思想,是指運用定理發現過程或證明過程中隐含的深刻的數學思想。定理處理問題的方式方法往往是非常經典的,它可以指導我們按照相應的思路或模式處理相關問題。
第三用:用變式。它是定理運用的一種高級方式,常常是問題解決的關鍵所在,甚至是解題的“神來之筆”。
所謂用變式,是指定理改變原始形式後得到的一種新的表現形式的運用。這種“新形式”可能與定理的“原形”等價,也可能是定理“原形”的加強或弱化。比如,限定相關對象的特定表現形式,或者減弱或加強定理中的有關條件等等。
下面用一個例子來說明。
【問題】平面上給定n個點(n≥5),其中無3點共線,以這些點為頂點的凸四邊形的個數的最小值記為f(n),求證:f(n)≥Cn-32 f(n-2)(原創題)。
【題感】從條件看,n≥5是一個“題眼”,可從n=5的情形突破。
此時,不等式變為:f(n)≥C22 f(3)=1 0=1。
這是簡單的Klein問題,我們将其作為引理。
引理、平面上給定5個點,其中無3點共線。求證:存在一個以這些點為頂點的凸四邊形。
關于凸性的證明,自然是考慮點集的凸包。
【研究凸包】當凸包是四邊形、五邊形時,結論顯然成立。下面考慮凸包是三角形的情形。
設凸包為△ABC,另兩點D、E在△ABC内。
此時怎樣找到凸四邊形呢?——利用凸四邊形的特性即可。這當然要先判斷誰必定為頂點。
【目标設想】首先,四邊形必定含有D、E,否則,D或E在△ABC内不構成凸四邊形。其次,D、E是凸四邊形的相鄰兩個頂點,否則對角線DE與另一對角線相交,但DE不與任何已有線段相交,矛盾。
【發掘性質】根據凸四邊形的特性,四邊形的另兩個頂點在直線DE的同側,由此想到用直線DE分割剩下的點,考察這些點在直線兩側的分布即可。
【直線分割】作直線DE,則直線DE必與△ABC的邊界相交,不妨設與AB、AC相交于M、N,則MBCN是凸四邊形(凸圖形邊界上若幹點依次連接形成的圖形是凸多邊形),進而D、E、B、C 構成一個凸四邊形,命題獲證。
回到原問題:f(n)≥Cn-32 f(n-2)。
【用“結論”】從目标看,聯想到上述引理,自然想到取5點組,每個5點組對應一個凸四邊形(用結論)。
這似乎可以找到Cn5個凸四邊形。但題中的組合數為什麼是Cn-32呢?
——上述對應不是單射,需要重新建立對應,避免計數重複,這是本題的難點。
【數值分析】顯然,常數Cn-32也是一個“題眼”,它隐含這樣的事件:在n-3個點中選取2個點。這裡的n-3又意味着什麼呢?
——先在n個點中“去掉”3個點,而剩下的n-3個點的任何2點組都應對應一個凸四邊形(單射)。
【用“思想”】如何“去掉”3個點?聯想到引理的證明中,關鍵的一步是:“直線分割三角形的3頂點”。由此想到用“最大三角形”控制點集的存在域(圖1),或者采用縮小包圍圈策略确定存在域(注意,外圍三角形3頂點未必是已知點,但每邊上至少一個已知點)。
這樣,對“邊界△ABC”(頂點在外圍△A1B1C1的邊界上)的3頂點外的任何2點組,都可作直線分割“邊界三角形”的3頂點,找到凸四邊形(用思想)。
【用“變式”】至于後面的f(n-2),不過是适當去掉2個點(“邊界△ABC”的某2個頂點),化為n-2個點的同構問題。
但需要前後2組四邊形互異,這就要适當控制前面的四邊形的屬性:含有“邊界△ABC”的3頂點中的兩點(用變式),以保證互異性。
将上述思路具體化,即可完成解題。
【最大三角形控制】任意3點都構成一個三角形,得到有限個三角形。取一個面積最大的三角形,設為△ABC。
作外圍三角形△A1B1C1,使△ABC是△A1B1C1的中位線三角形。由△ABC的最大性,其他的n-3個點都被△A1B1C1覆蓋(注意A1、B1、C1未必是已知點)。
【直線分割】對A、B、C外n-3個點中的任意兩點P、Q(在△A1B1C1内),作直線PQ,則直線PQ必與△A1B1C1的邊界相交(圖2)。
不妨設與A1B1、A1C1分别交于點M、N,則M、N與A、B、C構成凸5邊形(因為5點都在△A1B1C1的邊界上)。
由于A、B、C中至少有兩點在直線PQ的同側,不妨設B、C在直線PQ的同側,則MN、BC構成以MN為一邊的凸四邊形。進而PQ、BC構成凸四邊形(因為PQ在線段MN上)。
【加權四邊形計數】因為在n-3個點取2個點P、Q有Cn-32種取法,所以含有A、B、C中兩個點的凸四邊形(稱為加權四邊形)至少有Cn-32個。
【化歸同構問題】以下隻需證明:至多含有A、B、C中一個點的凸四邊形(非加權四邊形)至少有f(n-2)個,這去掉A、B、C中的某兩個點,便化為n-2個點的同構問題。
實際上,去掉點A、B,還剩下n-2個點,這n-2個點所形成的凸4點組至少有f(n-2)個,其中每個四邊形至多恰含有A、B、C中的一個點C,與前面的Cn-32個四邊形都互異。
至此,不等式獲證。
【新寫】任意3點都構成一個三角形,得到有限個三角形。取一個面積最大的三角形,設為△ABC(如圖)。
作外圍三角形△A1B1C1,使△ABC是△A1B1C1的中位線三角形。由△ABC的最大性,其他的n-3個點都被△A1B1C1覆蓋。
考察A、B、C外的n-3個點,對其中任意兩點P、Q,作直線PQ,不妨設直線PQ與A1B1、A1C1分别交于點M、N。
由抽屜原理,不妨設B、C在直線PQ的同側,則MN、BC構成凸四邊形,進而PQ、BC構成凸四邊形(依次連接凸圖形邊界上的點形成的圖形)。
因為在n-3個點取2個點P、Q有Cn-32種取法,所以含有A、B、C中兩個點的凸四邊形至少有Cn-32個。
去掉點A、B,還剩下n-2個點,這n-2個點所形成的凸4點組至少有f(n-2)個,這些四邊形中的每一個都至多恰含有A、B、C中的一個點,從而與前面的Cn-32個四邊形互異。
由加法原理,不等式獲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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