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丢了不給賠償怎麼辦?我國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條規定:“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承運人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損耗以及托運人、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因此當出現快遞物品丢失、損毀、内件短少時,除了法定的免責情形之外,快遞公司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快遞暫行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快件延誤、丢失、損毀或者内件短少的,對保價的快件,應當按照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與寄件人約定的保價規則确定賠償責任;對未保價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關規定确定賠償責任我們在填寫快遞單時,通常默認已經與快遞公司簽訂了《國内快遞服務協議》,其中有保價條款,約定了保價賠償數額及未保價賠償标準,保價商品賠償的原則為保價價值範圍内進行賠償,未保價商品則為快遞費的五倍至八倍為限由此可見,選擇保價能夠在一定程度上能夠彌補寄件人的損失,現在小編就來說說關于快遞丢了不給賠償怎麼辦?下面内容希望能幫助到你,我們來一起看看吧!
快遞丢了不給賠償怎麼辦
我國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條規定:“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承運人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損耗以及托運人、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因此當出現快遞物品丢失、損毀、内件短少時,除了法定的免責情形之外,快遞公司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快遞暫行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快件延誤、丢失、損毀或者内件短少的,對保價的快件,應當按照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與寄件人約定的保價規則确定賠償責任;對未保價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關規定确定賠償責任。我們在填寫快遞單時,通常默認已經與快遞公司簽訂了《國内快遞服務協議》,其中有保價條款,約定了保價賠償數額及未保價賠償标準,保價商品賠償的原則為保價價值範圍内進行賠償,未保價商品則為快遞費的五倍至八倍為限。由此可見,選擇保價能夠在一定程度上能夠彌補寄件人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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