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聽一領導做報告,期間講到一個很重要的議題,于是他擴大嗓門,在台上手舞足蹈的喊道:這涉及到每個人的錢袋子鼓不鼓的問題。此話一出,會場中有些人不由自主地笑出聲來,這些笑聲當然不是贊許這位領導講得好,而是笑話他用詞不妥的問題。
“涉”的本義是徒步過水。如屈原的《九章.哀郢》中有“江與夏之不可涉”,這句話大意是說長江和夏水都不可徒步而過。在書寫時,應注意右邊的“步”字不要多寫一點。
“從水上經過”這一意義再進一步擴大,就引出“涉”的第二個意義:進入,經曆。如進入某種環境或生活範圍叫“涉足”;“涉世”是指經曆世事。說年輕人涉世不深就是說年輕人閱曆淺,經曆的事情少。
由“經曆”的意義再進一步擴大,又引申出第三個意義:凡是相關聯、牽扯到的都可以叫“涉”。如涉及外交的叫“涉外”;跟某件事有關的嫌疑叫“涉嫌”。
那麼,經常用到的“涉及”這個詞應該怎麼用呢?“涉”是關聯牽扯;“及”是到,合在一起是“關系到、牽扯到”的意思。它本身就是及物動詞,可以直接帶賓語,如:涉及人身安全問題。可現在有很多人在“涉及”後面還要加個“到”,說成:涉及到人身安全問題。“涉及”就是“關系到”,如再加一個“到”,就成了“關系到到人身安全問題”,實為不妥呀!
下面再列舉幾個用“涉及到”的例子,如下圖(網絡截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