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春節前的兩個月,許多小夥伴都患上了“過完年再說”的拖延症,一心隻想着再過不久的春節年假和即将到手的年終獎,可也有另外一群職場人,趁着年前競争少的檔口,開始尋找新的機會,成功為自己覓得了一份不錯的工作,筆者的測試員表弟正是年前跳槽大軍中的一員。
然而臨近春節,表弟原本闆上釘釘的跳槽大計卻發生了一定的變故。在半個月前,他便向現在的公司領導提交了辭職申請,但領導卻以要招到新人才能走的理由,扣着不讓走流程辭職,眼瞅着離進新公司的時間不遠了,這個情況使他十分焦慮,一下子不知道該如何處理。
在職場中,相信有很多同學都遇到過這樣的情況,那如何才能妥善處理呢?
01
不讓離職該如何處理?
首先,對這種情況不用太着急,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想要辭職的,隻需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告知公司,無論公司是否接受,都可在一個月之後接觸勞動合同,而如果還處在試用期,那隻需要提前3天就可以了。
如果公司因此無理由通過克扣工資、不發離職證明等無理操作進行要挾員工,這是違法的。
所以我們隻需要做到,按照公司的流程提交辭職申請,并拍照保存,如果公司有内部郵箱,把申請報告,發送給上級領導及抄送給HR、老闆和同部門的同事。作為一個申請日期的憑證。如果沒有内部郵箱,也可以用微信等溝通渠道來同步你離職申請的信息。
之後即是向你的領導确認離職事宜,并且用文字的形式提醒領導審批,留以截圖,這裡需要注意,措辭需要是審批,而不是詢問他什麼時候能走,在溝通過程中可以提到離自己提出正式離職合同已經有多久了,将申請的素材留以備份,以備走勞動協調時候使用。
02
離職一定要注意的事項
離職時,我們一定要注意的是,需要留下書面證據,通常辭職書的方式有兩種:一是正式郵件,二是書面報告,之前曾有這麼一個案例,同事在一家民營企業,由于公司規模較小,沒有正規的離職流程,年前他便向老闆提出了口頭辭職申請,老闆沒有答應,這件事也就一直僵持着。
一個月過去了,同事向老闆表示自己應該要走了,但老闆卻耍起了無賴,說沒有收到他的辭職申請過,同事氣憤之餘,就直接離職了,老闆直接去法院告了他,稱其沒有聲明就離開了公司,給公司造成了不小的損失,官司打了很久,最終判定結果是同事需要賠給公司5000元。
正是因為沒有留下書面證據,同事才吃了這個啞巴虧,所以小夥伴們在離職的過程中一定要注意到這一點。
03
如何體面的離職
除了我們所說的離職前的書面形式,很多小夥伴還是抱着不想鬧僵的想法,好聚好散,那如何體面的離職呢?給老闆反應的時間和離職原因就十分重要了。
當然,為了保持“體面”,我們在提交書面申請中最重要的一欄,辭職理由中可以下一些功夫,辭職的理由可以有很多,當然,作為打工人,我們最多的理由無非是想漲薪,這個公司的前景不好等等.....
但有的時候,我們大可不必如此耿直,當然不是說讓你瞎編一個辭職借口,而是如果你的辭職借口可以讓你盡快脫身,公司又保存了顔面,那這不就是兩全其美的好事嗎。
因此,想要快速離職,給公司一個拒絕不了的理由很重要,這個理由最好能夠體現出自己個人情感上的無奈,另一方面也要表現出是經過深思熟慮後做出的決定,大家好聚好散。
體面的離職還顯示在另一個地方,那就是交接。離職可能隻是一瞬間的決定,但離職的過程肯定不能說走就走,正如我們入職一般,離職的時候我們也需要在做好交接工作。
很多人離職的時候覺得自己已經一刻都呆不下去了,所以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将雜活統統一堆,自己就離開了,雖然很爽,但是這其實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表現。其實在一個行業中,行業的信息基本上都是互通的,所以同事之間,都有屬于自己的社交信息網絡。
可能在下一個公司中,你就會遇到前公司的同事,如果新的公司知道你是一個落下手尾的人,那你的工作誠信度就會大打折扣,并且保不齊你也會遇到一個留下一地雞毛給你收拾的前員工。
所以“體面的離職”一定包括在離職前需要交接好自己的工作,做好前後銜接,站好最後一班崗是我們所需要做到的最重要的事情。做好交接做好細節對于我們長遠的職業生涯而言,十分重要,你的領導和同事都是未來的人脈之一,保不準之後還會有所交集。
04
寫在最後
天下沒有不散的宴席,職場更是如此,想換一份工作,開始一段新的職業生涯,那實在是再正常不過了。
我們所需要做到的就是妥善處理好這最後一班崗,做好書面交接,遇到問題時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保護自己核心利益的同時,處理好人際關系,才是職場人最聰明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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