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興化,就婚姻程序而言,一直以來都是先訂親後結婚。訂親就是婚約,雖然不受法律保護,但是,一旦訂了,雙方就視同“生米煮成熟飯”一樣,不得反悔。過去的訂親,主體不是男女雙方,而是由媒人撮合,父母作主,最後還得請瞎先生“合婚”說了算。
“媒妁之言”不可無。民間有“男女非有行媒不相問名”“男女無媒不交”“女無媒不嫁”“天上無雲不下雨,地上無媒不成親”等古訓和俗語,從中可見媒人的作用不可低估。過去沒有婚姻介紹所,但也有從事撮合男女婚姻的專門人員。男女之間成親,如果不用媒人,本人或家人主動出擊,就是犯賤,别人會把你看扁。俗說,“媒人是個戥子”,有道德底線的媒人必須考慮“門當戶對”,把握好男女雙方的情況進行謀合。社會上也不乏好吃做媒、做謊媒的,但最終總會露餡,被人家罵一輩子。媒人的工作從訂婚前一直做到結婚,來來去去兩頭奔,要吃三十六頓,新娘子進了房,媒人才撂過牆。
“父母之命”不可違。過去,兒女婚姻都是父母作主,即便之間有着“月上柳梢頭,人約黃昏後”的浪漫,自己也不得擅作主張。舊社會,男女青年訂婚很早,有的甚至指腹為婚,人們很信奉“千年姻緣一線牽”。那時的家長考慮的是早訂婚,早放心,以解除後顧之憂。也就是說,在孩子們還處于懵懂時期,父母就為他們訂下了終身大事。孩子懂個啥呢?能不依靠父母包辦嗎?過去的訂親不同于現在的婚約,一旦确定,就不得反悔,若要解除比現在離婚都要困難。在我的記憶中,女方家因“毀親”搬家兵到男方家大打出手、索要巨額“青春損失費”的場面實在令人發指。如今,婚姻自由,情投意合,兩相情願,“我的地盤我作主”,時髦的父母不再幹預,至多吹吹風、提提醒,當當參謀,有的甚至撒手不管,充分尊重孩子的意願。
生辰八字要相配。在媒人的撮合下,雙方“明查暗訪”,然後就是“小望”,若沒有異議,雙方出示孩子出生年、月、日、時,男方當場請人寫上“口語”。然後,男方家再請算命先生“合婚”,看看兩個孩子的生辰八字是否相配。“合婚”依據的是命理,是一個非常嚴肅的事情,民間有很多說法。如“蛇纏馬腳”“雞犬不甯”“男大三,抱金磚”“女大三,必讨飯”等等。算命先生還有關于十二屬相婚姻相克的口訣:羊鼠一旦休,白馬怕青牛,金雞怕玉犬,龍兔淚交流,虎蛇如刀錯,豬猴不到頭。如今,訂親儀式沒有弱化,但合婚之說不複存在,有人說得很是直接,人配人哪有配不得的?
相同姓氏不可配。以前表姊妹(兄妹、姐弟)訂親的很多,甚至認為是優勢,因為“表親做親不用訪”,相反地忌諱相同姓氏的結合,認為“一筆寫不出兩個×(姓)字”,同姓就是同祖同宗,就是本家,之間不或談婚論嫁,否則說起來就非常難聽了。如今,反過來了,大家完全認識到了表親做親後患無窮,但非同祖同族的同姓結合的已不足為奇。
狐臭底氣、地主富家是大忌。過去的婚姻最大忌諱是狐臭底氣,因為它關系到子孫後代代代相傳,為此,家長要暗訪對方的三代。還有在以階級鬥争為綱的年代,比狐臭底氣還要忌諱的是地主富家成份,誰找了地主富農子女将永遠背上黑鍋,影響自己及子女的前途和命運。過去,因狐臭底氣或成份不好而打光棍的悲劇舉不勝舉,“破鍋子對個豁鍋蓋,彎刀子對個瓢切菜”的無奈絕非個案。
婚姻是終身大事,訂親應該是婚姻的良好開端,切不可草率從事。傳統未必全部落後,現代未必全部先進。江蘇電視《非誠勿擾》之所以受人青睐,也許正是因為它是古典文化與現代文明的有機結合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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