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繳納的養老保險可以退回來嗎?按照社保法的規定,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不能提前支取,所以個人所繳納的養老保險,在沒有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之前是不能退的。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個人觀點。
職工繳納的是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包括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兩個部分,繳費方式都是按照單位和職工個人按比例繳費。其中單位的繳費比例為16%,以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計入統籌賬戶;職工個人是按照本人的實際工資作為繳費基數,繳費比例為8%,計入個人賬戶。
靈活就業人員是按照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繳費比例為20%,由個人承擔全部的繳費比例,可以在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到300%之間選擇繳費檔次。比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6000元,如果是按照60%繳費,每月的繳費基數就是3600元,按照20%的比例繳納養老保險,每月需要繳費720元。其中按照繳費的12%計入統籌賬戶,每月進入統籌賬戶的資金為432元,按照繳費基數8%的比例計入個人賬戶,每月計入個人賬戶的資金為288元。
部分人,特别是部分農民工朋友,在外出打工時由用人單位繳納職工養老保險,打了幾年工以後,因為各種原因回到老家了。回到老家以後,轉移養老保險關系感覺麻煩,加上養老保險轉回老家以後,要按照靈活就業人員的方式自己全額承擔養老保險費用的繳納,每月幾百元的養老保險費用自己沒有辦法承擔。
也有的是屬于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的養老保險,由于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每年都在提高,繳費基數也是不斷提高,導緻每年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用也在提高。在辦理養老保險費用的繳納時,沒有認真進行評估,面對的不斷提高的養老保險費用沒有能力負擔,或是看不到今後養老金的前景,或是對社保知識缺乏了解。
很多人員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在無法繼續繳納養老保險以後,不是采取停繳,或是轉移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等有效的辦法化解危機,而是天然地認為退保是最好的辦法。由于養老保險是采用兩個賬戶的管理的方式,統籌賬戶部分,包括單位繳費部分和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劃入統籌賬戶的部分,是屬于養老保險基金的錢,這部分錢一旦劃入統籌基金賬戶以後就和個人沒有關系,而是屬于今後計發基礎養老金,國家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重要支付渠道。
計入個人賬戶的錢,包括單位職工中個人繳費部分、靈活就業人員繳費計入個人賬戶的部分,這是屬于個人的錢,依法可以繼承,主要用于計算個人賬戶養老金使用的。這部分錢如果是自己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齡,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不足規定的最低15年的要求,自己也不想繼續再繳費,也不願意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過本人申請,是可以退回個人賬戶部分的錢的。
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要退回自己個人賬戶的錢,屬于單位職工的,可以退回個人繳費部分和産生的資金利息,個人賬戶作為封存管理。對于個體參保人員繳費不滿10年的,可以退回個人賬戶的本金和資金利息。各地在考慮退回個人賬戶的本金和利息時,由于是本人全額繳費,因此在執行中各地的辦法是不一樣的。
四川這方面的做法相對比較人性化一些,比如按照四川省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規定精神,到達退休年齡但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0年的人員,不發給基本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實際繳費年限每滿1年再發給1個月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并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按照四川的這個規定,比如繳費額年限是9年,本人的繳費指數化工資是5000元,除了退回個人賬戶資金的本息以外,還要再發給4.5萬元。這樣自己繳納的費用基本上能夠全部退回來。
綜上所述,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是可以退回來的,但是必須是參保人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而退回的隻是個人賬戶部分,統籌賬戶部分是不能退回的,但在四川等地要按照繳費年限,每繳費滿一年發給一個月本人平均繳費指數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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