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彎灣
插圖|《他其實沒那麼喜歡你》
今天,想跟大家分享一個讓我特别激動的新發現。
事情是這樣的——剛才,我無意中聽到了一首老歌——《我終于失去了你》,這首歌大家都聽過吧,原唱是趙傳。我聽得比較多的是李宗盛唱那一版。
在過去很多年,這首歌我聽了不下幾百回,尤其是剛步入社會那幾年,每天早上在地鐵上都聽,因為那時候正處于失戀中,每天都意淫着自己将來成功了,對跟我分手的前任說聲感謝——人在痛苦到極緻的時候,總會找到自洽的方式。
不過,即便是天天聽,我也沒聽懂,不知道這首歌到底寫的是什麼,隻是隐隐約約覺得,這好像是一首傷感情歌、一首真誠的情歌、一首訴說感激的情歌。
我們先來看一看歌詞。
以前聽這首歌,我覺得傷感,就大概臆想了一下歌詞的背景故事:
有那麼一個女孩,在一個男孩一無所有的時候,陪伴他,但這個男孩不懂珍惜,最後女孩離他而去;或者說這個男孩懂得珍惜,但女孩對他失望了,最終離他而去;亦或是因為各種各樣的問題,兩人分手了。
多年以後,男孩成功了,成了大明星,無數的粉絲為他歡呼。在開演唱會的時候,他感受到了成功、感受到了榮耀,但突然興盡悲來,想起那個曾經跟他在一起吃苦打拼、給他支持、給他建議、給他安慰、給他力量的女孩,他内心莫名傷感,而女孩坐在台下感動流淚。
你聽這首歌的時候,也是這樣想的嗎?
如果故事真是這樣,或者說歌詞想表達的意思是這樣,看起來似乎還有那麼一點感人。
但是,邏輯不對啊!
按道理,歌詞中的“我”,現在成了大名人,要地位有地位,要錢有錢,而那個曾經陪“我”一起吃苦受罪的女孩在台下啊,說明她并沒有失蹤,她在“我”眼皮底下,如果“我”想把他追回來,就去追一次試試啊,沒準還能追回來,怎麼會說是“終于失去”了呢?
你早不失去晚不失去,為什麼偏偏是在你功成名就了、無數人給你鮮花和掌聲的時候失去呢?
有人會說,可能是女孩結婚了。如果女孩結婚了,那麼應該是在她結婚的時候“我”感歎失去了她,而不是在“我”演唱會的時候感歎失去了她吧。
“啊我終于失去了你,在擁擠的人群中;啊我終于失去了你,當我的人生第一次感到光榮”——為什麼你的人生第一次感到光榮會跟失去一個女孩聯系起來?
按照我們的常識,我要說“我終于失去了”一個女孩,一般都是在我失敗、落魄、讓她失望、我們分手、她離開我、她跟别人好上了的時候失去她,而你現在威風八面事業有成,卻單方面宣布你失去了她,你到底是個什麼樣的腦回路?
所以,我最新的判斷——這不是一首傷感的歌,這是一首很嘚瑟的歌。
歌名《我終于失去了你》的真實含義,應該是“我終于接受了失去你這件事”,甚至有一種大仇得報的感覺——因為從歌詞内容來看,他們是很早就分手了的,這麼多年,他内心一直都是在惦記她,隻是現在功成名就了,他跟自己和解了,終于是放下了。
我們再來看一下歌詞:
主歌部分,“當所有的人離開我的時候,你勸我要耐心等候,并且陪我度過生命中最長的寒冬,如此地寬容,當所有的人靠近我的時候,你要我安靜從容,似乎知道我有一顆永不安靜的心,容易蠢動。”
這段歌詞,說明什麼呢?說明“我”在感謝她,記得她的好——這似乎很善良,但這樣的善良,幾乎是成功人士才會有的“品質”,比如有人成功了,他就說他對錢沒興趣;有人成功了,他就說以前受過的傷吃過的苦成就了他;有人成功了,他就說謝謝那些曾經傷害過他的人,甚至不覺得那叫傷害。
如果隻是在成功的時候單純感謝對方曾經的好就算了,可是後面的歌詞就暴露了“我”那股嘚瑟的勁兒。
“我終于讓千百雙手在我面前揮舞,我終于擁有了千百個熱情的笑容,我終于讓人群被我深深地打動”——這是在幹嘛?
這是在炫耀。
炫耀完了,又加了一句,“我卻忘了告訴你,你一直在我心中”,你想,假如你有一個對象,你們一起走過了很多年的清貧日子,無論出于什麼樣的原因,反正你們還是分手了。
分手後,你開始了新的人生,兩人逐漸走散。結果過了幾年,這小子居然成功了。
一個功成名就的前任,某天突然告訴你他這麼多年一直記得你,你會是什麼反應?
正常人多少多少都會有點高興吧,畢竟自己依然被愛着、依然被記得,尤其是被一個大明星記得,至少是欣慰的。
可是,這哥們剛說了“你一直在我心中”,話鋒一轉,馬上就說——“我終于失去了你,在擁擠的人群中;我終于失去了你,當我的人生第一次感到光榮”。
他想表達什麼?
他單方面宣布“終于失去了你”,大概意思就是——現在即便你回來找我,我也不會跟你在一起了,因為我已經不稀罕你了,你已經配不上我了。頗有一種“曾經你對我愛答不理,現在我讓你高攀不起”的味道。
你以為這就夠損了嗎?
不,後面還有比這更損的。
在接下來的歌詞中,他還唱道,“當四周掌聲如潮水一般的洶湧,我看到你眼中有傷心的淚光閃動”——這裡運用了對比,四周潮水一般的掌聲,是給我的,說明我成功、說明我厲害,而你眼中卻有“傷心”的淚光在閃動。
這個“傷心”就用得很有靈性,感覺自己成功了,當初抛棄自己的女人現在後悔了,看着她傷心,“我”有一種複仇的快感。
你,作為當年跟他戀愛但分手了的那個你,你看到他成功,你流淚,可能是感動、為他高興,但他卻覺得你是在傷心……
從歌詞的角度講,我覺得這首歌寫得很棒,雖然不美好,但卻很真實,畢竟真實的人性就是這樣的——哪有什麼感人肺腑的惦記,哪有什麼真心實意的感激。惦記大多因為心裡憋着氣,感激大多因為已經不在意。
人們的愛情,在我們一般的理解中,是一種純粹的、美好的感情,但事實上,一對情侶,一旦分手了,或多或少都會有仇的。
分手後,能夠做到真正祝福對方的人很少,或者說幾乎就沒有。
如果你能做到真正祝福對方,隻能有三種原因:
第一,你壓根兒就不在乎他,你從來就沒喜歡過他,祝福與否都無所謂,反正又不走心,表示一下又如何;
第二,分手是你提的,你跟他分手了,看着他比較狼狽,你有内疚感,内心有點過意不去,所以會希望他不要那麼難受;
第三,分手後,你過得很好,找到了一個更好的對象,或者日子過得風生水起,而他過得并不咋地。就像一個強國可以人道主義幫助一個赤貧國家,但要是哪個國家實力比他強他就要不舒服了。
反過來講,如果你是被分手的那一個、你是分手後過得更糟糕的那一個,你會心甘情願地祝福對方?
你不會。
絕大部分人,在被分手後都會對前任念念不忘,我們通常把這種念念不忘解釋為“不甘心”,為什麼會不甘心呢?原因有二:
其一,是你自己在分手過得不好,事業無成,或者沒找到更好的;
其二,是對方在跟你分手後過得好像五彩缤紛的,你意難平。
我見過比較極端的例子是——一個女人,她還不是被分手的那一個,而是主動提分手的那一方,分手的時候,她長舒一口氣,感覺自己解脫了,在分手後也談起了新的戀愛,覺得新歡比前任好很多,很開心,有意無意地總是秀新歡。
可是,過了三年,被他抛棄的前任,居然幹了一番大事,還找了個年輕漂亮的小姑娘,得知這個消息的她,瞬間就崩潰了,痛哭流涕地說,“我現在才知道自己是多麼愛他,多麼舍不得他,多麼放不下他”。
……
人在被分手後“記恨”對方,看到對方在分手後過得比自己好就難受,這說明什麼?
說明“愛”這個東西,并不真實存在。
人是不會愛别人的。
有人就會說了,怎麼可能不存在愛,我有個男朋友,我可以為他付出一切。
你說的是“可以”,隻是一種沒法兌現的空頭支票,事實上你為他付出了一切了嗎?
你沒有。
當然,确實有人真的付出了一切,她會覺得自己非常愛那個男人,把自己所有的時間、精力、錢都給了男人,自己内心裡隻有那個男人。
這樣的情況,算是愛别人嗎?
不算。
因為你為一個人付出一切的時候,你是默認了自己跟這個人是死死綁在一起了的,你們倆是合二為一的,你為他付出一切,本質上是在為自己付出,如果對方說要離開你,你就會由愛轉恨。
我就從來沒有見過任何一個人,可以為對方付出一切,最後對方離開他了,他能心平氣和、坦然接受、大方祝福的。
所以,不得不說,在當今這種分手普遍、離婚普遍的時代,去鼓吹真愛至上、為愛情可以付出一切的說法,是反智的、是害人不淺的。
這個世界沒有你想象中的那種“真愛”,就像這個世界不存在人們想象中的長生不老藥、永動機、轉世靈童一樣。
愛情,或者說親密關系,它隻是所有關系的一種,它跟家庭關系、朋友關系、同事關系、同學關系等等一切關系,都隻是人與人相處的一種狀态和結構,它并不具備任何神聖性。
就像人,無論你是皇帝也好,偶像也罷,大家都是人,而且人隻是動物的一種,并不比任何動物更高級,所有的動物都吃喝拉撒都會死,人也一樣——同樣的,所有的關系本質都是利益關系(當然,提到利益關系不一定都是錢或者很功利的,你跟朋友待在一起很開心,這不是利,但它是“益”,益就是好處,你跟任何人的關系能存在的基礎,都是互相能帶給彼此好處,無論這種好處是生活上的還是精神上的)既然是利益關系,那麼你得明白,你建立所有的關系的終極目的,都是服務于你自己。
不要高估别人對你的情,也不要神化自己對别人的愛。
明白了這個道理,在談戀愛或者結婚的時候,你都該知道,獨善其身是一切關系的基礎,你有多餘的精力,可以拿來與别人進行等價交換。就像你是個農民,你可以把你家多餘的大米拿出來跟别人交換衣服、工具,但如果你把你安身立命的土地都拿去賣了,以後你靠什麼吃飯?這是大多數朝代都禁止土地買賣的原因,因為有人可能一時興起、一時急需,把土地賣了,以後沒有田地,吃不上飯,就會造成社會動蕩。同樣的,假如一個人把他的一切都拿來賭愛情,萬一愛情沒了,他就非常容易情緒崩潰、一蹶不振甚至想到輕生。
我們需要從對愛情的執念和迷信中解放出來,因為我們理想中的愛是純粹的、是美好的、是充滿善意的——但人這個物種,并不具備太多純粹的善意。
明白了别人不夠美好,自己也不夠美好,那麼,如果你在分手後對你的前任念念不忘,你也應該知道,那不是一種純粹的愛,更不是什麼了不起的“深情”,隻是你見不得對方比你過得好,或者你容忍不了自己現在過得差——本質上跟任何别人都沒關系。
話都寫得這麼明白了,有人可能還是會把自己的念念不忘美化成深情或者愛,那你扪心自問一下,假如對方現在負債千萬、疾病纏身還肥胖到300斤、生了三個娃兒還離婚了、甚至有一條腿還被截肢了,你還惦記他嗎?你還想不計一切求他回來嗎?
我們終究愛的是自己。
承認這一點,不丢人。
承認這一點,你才能更好地去經營親密關系。
承認這一點,你才能在分手後更快地走出來。
——完——
PS:情感問題想問我的話,私信給我發送“情感咨詢”4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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