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最常聽見的是對用筆要求“巧拙并用”。“巧”本來就是好事,常言道:熟能生“巧”、巧妙、巧幹、巧媳婦。高超的技巧等等,都說有了純熟的技能的意思,在繪畫技法裡,基本上還是提倡技巧的。但是通過長期的藝術實踐證明,巧筆太多,就有可能産生流弊,就容易流于華麗,也就有可能滑向媚俗,從而導緻格調不高。為了追求一種古樸、高雅、清新、自然的風格,常常提倡生澀、稚拙的味道。這類似我們畫一個物象時,太像太逼真,使人一覽無餘,倒不如有點變形更有味。也像服裝一樣,錦緞固然華麗,但有時反而不像民間的蠟染顯得古樸、自然,能給人以回味。
從理論上說,“稚拙”是藝術達到爐火純青的體現,有如書法上的“返童”現象,但是如果沒有經過嚴格的基本功訓練,藝術技巧并不到家,而是為“稚拙”而“稚拙”,單純的模仿兒童畫和兒童書畫的線條,以标榜“稚拙美”,這就未必正确。怎麼辦?首先要有“巧”的基本功。巧筆能用,并用的很好,也能作出華麗的作品,但總是感到格調不高,而另有高度的追求,這是可以的。另外,真正的拙,不是故意用拙筆和人為的從表面上就表現稚拙味道。嚴格要求,應該是“大巧若拙”的“拙”,表面似乎沒有巧筆,但因為技藝高,巧到使人看不出有巧的痕迹,這才真正的“拙”,這才是真正爐火純青,登峰造極的最高藝術境界。當我們對自己的藝術實踐和品評他人作品的時候,都應該記住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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