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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将至 ,養老金重算補發已成為網絡熱點話題,沖上熱搜,說明退休人員顯得格外“關心”。有退休人員咨詢,養老保險全國迎來統籌,但31個省份養老金計發基數卻不統一,有高有低,相差最大的能達到5000多元,非常不公平,為什麼養老金計發基數不能統一呢?
之所以有這樣的咨詢,那是因為大多數退休人員認為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的長短和檔次的高低,已經在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中體現了,不應該利用養老金計發基數重複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人為地拉大養老金地域差,情況屬實嗎?
目前,全國13個省市公布了2022年養老金計發基數,最高的是上海,11396元;其次是北京,11082元。最少的是黑龍江,5865元,其次是河南,6355元。很明顯,最高與最低之間相差5000多元基數,由此造成同樣的退休條件在不同省市領取的養老金相差較大,也就是說“同工不同酬”,應該是養老保險全國統籌,養老金計發基數同樣統籌,實施一樣的養老金計發基數,難道不好嗎?可行嗎?下面帶大家正确認識一下:
第一,養老保險全國統籌與養老金計發基數的關系實際上,退休人員質疑的最大焦點在于養老保險全國統籌,既然全國統籌了,養老金計發基數應該全國統籌,其實這裡面存在一些誤解:一是養老保險全國統籌,隻是職工養老保險全國統籌,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沒有全國統籌,這意味着養老金計發基數全國統籌沒有制度保障;二是養老保險全國統籌,隻是在政策、業務、系統、數據全國統籌,便于基金餘缺調劑,确保養老金足額社會化發放,從來沒有養老金計發基數全國統籌的說法。換句話說,就是養老保險全國統籌與養老金計發基數沒有直接關系。
第二,養老金計發基數與地域差挂鈎是公平的
但從經濟條件來看,沿海地區與内陸地區、北方地區與南方地區、邊疆地區與非邊疆地區都存在一定程度上經濟發展地域差,也就是經濟發展不平衡,體現在工資收入、物價水平、财力保障上有較大差距。
目前,養老金計發基數省級統籌,沒有實現全國統籌主要原因是考慮到地域差,想想看,假設你按當地最低社保繳費基數繳費,沒有在上海工作交過社保費,到退休時,卻享受上海11396元養老金計發基數,可能多領取相差近千元養老金,相當于在養老金計發基數上提低限高,這樣的話,非常不公平,不利于基數高的地區社保繳費,可能會造成沒有人願意繳費的現象。因此,如果養老金計發基數與地域差脫鈎,實施平均主義,讓社保繳費基數低的地區享受到養老金計發基數高的地區待遇,不利于社保繳費,也不符合養老保險“多繳多得、長繳多得”宗旨。對此,養老金領取地确定,必須滿足不少于當地10年社保繳費年限,換句話說,當地社保繳費滿10年以上,才有資格享受當地的養老金計發基數。
所以說,養老金計發基數全國統一,的确是很大退休人員一大期望,都希望是真的,但是目前可行性不大,必須滿足3個前提條件才有希望:一是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全國統一,同工同酬;二是養老保險基金結餘充裕,足額發放;三是31個省市經濟發展較均衡,經濟統籌。
你認為養老金計發基數全國統一嗎?歡迎留言評論,謝謝點贊和分享,讓更多人知曉社保和養老金的最新動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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