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遇到有詞義代入原文後意思講不通,可以考慮是否句中有通假字。
如果恰好有一個字自己懷疑的所謂通假字讀音相同或相近(雙聲或疊韻),而且它的意義可以順暢的将句子的意思講通,那就可以大膽判斷這個字就是其本字。
運用這種方法要注意:
一方面,字要積累課本上常見的通假字。
另一方面,對于平時練習中出現的通假字也要留心記憶。
這樣才能做到有的放矢,不瞎猜亂想。
我們舉出幾個例子:
(1)2007年高考語文遼甯卷第9題: B.發火器,再四皆不然 然:這樣。
這樣放在句中講不通,而如果能聯想起同音字“燃”,則意思就通暢了。該選項錯誤。
(2)2009年高考語文湖北卷第10題: A一日十病十愈,吐利脹懑,無所不至 利:通“痢”。
将“痢”代入原文意思順暢,可以認為是通假字,此項正确。
(3)2011年高考語文遼甯卷第8題:B.即馳書告台省趣發饷 趣:通“趨”,前往。
“趣”可通假為“趨”,趨向,奔赴。還可通假為“促”,①催促,督促。②急忙,趕緊。這裡應通假為“促”,作催促解。故此項錯誤。
(4)2012年高考語文遼甯卷第7題(2)後因酒過為有司所糾,帝亮其情,亦未加黜責。
翻譯時“亮”字按其字義在原句中無法理解,考慮到“諒”和“亮”同音,且意思代入原文順暢,應翻譯為諒解。
(5)2016年高考課标Ⅰ卷第 7題(1)錫宴不赴,是不虔君命也。人主有疾,而必使親臨, 處之安乎?
句中“錫”是金屬,“錫宴”不可解。其實,“錫”是通假字,本字是“賜”,賜宴,就說得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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