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不再保留?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将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職責、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職責、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的職責、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執法職責、商務部的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執法以及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辦公室等職責整合,組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作為國務院直屬機構,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組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不再保留?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組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不再保留
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将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職責、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職責、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的職責、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執法職責、商務部的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執法以及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辦公室等職責整合,組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作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4月10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正式挂牌成立。
不少專家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普遍認為,将涉及6個部委級機構相關的職能整合,有助于将之前涉及市場監管職能中存在的重疊、沖突和空白更好地系統化,實現職能優化,體現了“大監管”理念,使市場監管部門更好為人民服務,這是此次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目的與意義所在。
工商質檢食藥監三總局合并
根據方案,組建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管理。市場監管實行分級管理,藥品監管機構隻設到省一級,藥品經營銷售等行為的監管,由市縣市場監管部門統一承擔。
将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出入境檢驗檢疫管理職責和隊伍劃入海關總署。保留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具體工作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承擔。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标準化管理委員會職責劃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對外保留牌子。
将重新組建國家知識産權局,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管理。
據悉,此次改革市場監管體系,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是建立統一開放競争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的關鍵環節。根據改革方案,組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其主要職責是:
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統一登記市場主體并建立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組織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承擔反壟斷統一執法,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組織實施質量強國戰略,負責工業産品質量安全、食品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統一管理計量标準、檢驗檢測、認證認可工作等。
綜合監管統一登記統一執法
在這些職責中,“組織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受人關注。
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長王敬波教授分析說,綜合執法有多方面的含義,既有集中進行的,也有多部門聯合進行的。部門執法隊伍的整合,主要體現為行政管理方面的整合和變動。這樣的改革調整有很多不同于以往的積極意義和亮點。比如,提高各領域的監管效能、彌合原本各部門之間割裂的現象、适應經濟發展的階段性預期、适應新經濟的發展需要。可以說,這次改革是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進行整合與改革,是重新厘定、構建的全流程、全鍊條式監管機制和監管體系。這個改革方向是順應民心、完全正确的。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認為,以往隻要各部門存在與市場監管相關的職能,就會設立自己的執法隊伍。比如,質監部門有質監部門的執法隊伍,工商部門有工商部門的執法隊伍,食藥監部門也有食藥監部門的執法隊伍。現在就不同了,一個大的整體的市場監管格局正在形成,執法隊伍也會進行重組與整合,以便與整體的市場監管格局相适應。可以預見,未來會重新規劃形成幾支新的、綜合性強的執法隊伍,能夠避免此前因各管各導緻的執法混亂、目的性不強的結果出現。
整合體現“大監管”理念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的組建,将原有工商、質檢、食藥監、發改、商務、知識産權局等相關職能實現整合。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王錫鋅認為,組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整合工商、質檢、食藥監部門,改革市場監管體系,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已不光是機構改革,而是整個市場監管體系的升級,是“大市場”“大監管”思路的一部分。過去10年來,反壟斷有若幹個部門執法,這有一定優勢,可發揮多個部委的背景優勢共同履行反壟斷責任。這次将三個執法機構整合在市場監管總局内,可以增進反壟斷不同方面職責的協調。
汪玉凱告訴記者,過去分散式的各部門監管現在變為統一的集中監管,在新的監管格局下,在組織市場監管、推進綜合執法方面形成非常良好的制度模式,真正避免以前分散而治、職能交叉等問題。
“以前的監管方式是碎片化的。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組建後,監管具備了整合能力。尤其是随着科技發展,大數據等技術已經被充分應用,很多信息壁壘自然而然地打通了。在這種新的監管格局下,監管能力一定會有大幅度提升。”王敬波說。
食藥并入解決執法專業性
引人注目的是,此次機構改革,單獨組建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管理。市場監管實行分級管理,藥品監管機構隻設到省一級,藥品經營銷售等行為的監管,由市縣市場監管部門統一承擔。
國家行政學院副教授胡穎廉認為,此次機構改革“大市場—專藥品”模式抓住了當前食藥安全治理的兩大關鍵:食品安全監管的協調力和綜合性,藥品監管的特殊性和專業性。
2008年大部制改革後,我國确立了食品從農田到餐桌分段監管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但這種監管模式,在基層執行中,遭遇種種矛盾之處;社會各界也不斷發出質疑聲。
胡穎廉舉例說,超市裡的面包房,究竟屬于流通環節還是餐飲環節?很長一段時間内,超市裡的餐食生産檔口,在有些地方是工商監管、有些地方是食藥局監管,還有些地方仍是衛生監督部門在承擔監管職責,難以統一,缺乏信息對接。
2013年啟動食藥監管機構改革以後,各級政府整合質監、工商、食藥監部門的食品安全監管機構和隊伍,相對集中監管,解決了“九龍治水”這一基礎性難題。然而,綜合執法對食藥監管專業性的影響尚存争議。食品藥品安全具有很強的專業性和技術性,個别地方在體制改革中沒有突出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水平和能力,單純追求機構合并,異化了改革初衷。
胡穎廉告訴記者,此次國家層面的改革吸收了基層綜合改革的經驗,被學者們稱為是典型的“地方影響中央”——地方改革成為直接影響了中央改革的方案選擇,是對現階段基層監管部門沖擊最小的一種改革方案。一方面是食品安全問責壓力,另一方面是機構改革的動力,于是整合職能相近的市場監管部門成為地方政府在制定政策過程中的理性選擇。在目前市縣普遍采取市場監管綜合執法的前提下,用“小折騰”獲取“大紅利”的方案,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食品安全監管統一性。
“三合一”全面提速反壟斷執法
今年11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披露,針對滴滴出行收購優步中國一事,市場監管總局正依據反壟斷法及有關規定進行調查。此前,滴滴出行宣布合并優步中國,受到相關部門反壟斷調查,但目前此案尚未有明确的調查結果公布。
據悉,這是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成立以來,特别是分散于三個部門的反壟斷機構将合并為一之後,國家反壟斷執法部門首次重大舉措對外披露。
根據今年3月公布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分散于三個部門的反壟斷機構将合并為一,具體而言,是将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反壟斷執法職責(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争執法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執法職責(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商務部的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執法(反壟斷局)與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辦公室等職責整合,統一歸屬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其中,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将繼續保留,具體工作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承擔。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時建中認為,在過去機構設置的結構上,三家在業務上存在一定的交錯,因此存在一些問題。例如,一個壟斷行為可能會涉及兩種或以上的壟斷性質,而基于部門職責的劃分,不同執法機構可能會在各自的查處過程中援引不同的法律條文,在一定程度上會減弱對案件查處的專業性和權威性。機構整合以後,在一個案件的定性上将得到很大的改善。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盛傑民指出,改革前,三家反壟斷執法機構均是局級機構,對國有企業等具有較高行政級别單位的反壟斷存在掣肘難題,執法難度較大。機構整合後,希望未來的反壟斷工作要基于“加強”和“優化”兩個原則展開,而為了加強對反壟斷工作的統領,進一步提升反壟斷工作層次和水平,從整體上推進我國競争政策實施,可以在反壟斷執法部門外,設置專門的競争政策部門。
随着反壟斷機構“三合一”的全面推進,未來反壟斷工作的重點領域也愈發受到市場關注。比如當前全球新技術、新業态發展過程中産生的反壟斷問題正在增加,5G和物聯網标準必要專利許可條款和費率,線上和線下銷售渠道和價格限制等。如何在改善營商環境、加強知識産權保護的大格局下辨識和規制壟斷行為,是我國反壟斷執法機構無法回避的挑戰。(記者 萬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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