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線出爐,快來認識一下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線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GB 5768.2—2022)
已于今年10月1日實施
*該标準是市場監管總局(标準委)會同交通運輸部、公安部組織全國交通工程設施(公路)标準化技術委員會對2009年版道路交通标志強制性國家标準進行的修訂已于今年3月15日批準發布
适用于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範圍内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于公衆通行的場所等各類道路上交通标志。
1:滿足道路使用者的需求
2:引起道路使用者的關注
3:傳遞明确、簡潔的含義
4:獲得道路使用者的遵從
5:給道路使用者的合理反應提供充足的時間
标志的設計包括顔色、形狀、字符、尺寸和圖形五大要素。
道路交通标志按作用分類可分為主标志和輔助标志兩大類,主标志包括禁令标志、指令标志、警告标志、指路标志、旅遊标志和告示标志。
1:禁令、指示标志增加了熒光粉紅色作為交通事件管理區的警告标志底色。
2:增加了标志闆背面的使用要求。
标志闆背面不應用作宣傳、廣告,應為灰色黑色或金屬原色并避免眩光。
3:增加了電動自行車行駛标志、電動自行車車道标志、禁止電動自行車進入标志。
4:增加了小型客車車道标志、有軌電車專用車道标志。
5:增加了開車燈标志。
6:增加了非機動車與行人通行标志。
7:增加了非機動車推行标志。
8:增加了靠右側車道行駛标志。
9:增加了硬路肩允許行駛标志。
10:增加可在人行橫道标志外加熒光黃綠邊框使标志醒目的規定。
11:增加了貨車通行标志。
12:“注意車道數變少标志”由指路标志改為警告标志。
13:“線形誘導标”由指路标志改為警告标志并細化了設置條件及要求。
14:增加了“注意積水标志”。
15:更改了街道名稱标志版面文字排列方式的規定。
16:更改了地點距離标志中間分隔線。
17:增加了直出車道的指引标志。
18:增加了樞紐互通出口預告标志、出口方向标志的設置規定。
19:增加了前方車道控制的告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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