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國務院關于設立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的通知》(國發〔2022〕8号)正式發布。有3歲以下嬰幼兒的納稅人,可以從今年1月1日起享受新的專項附加扣除。
為了讓納稅人盡快享受減稅紅利,稅務部門已全面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專扣填報系統功能于28日升級。3月29日,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即可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填報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了,不方便自行填報的也可以将有關信息提交給任職單位代為填報。
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可以在單位每月發工資的時候享受,也可以在次年彙算時一并享受。今年前幾個月沒有享受到的扣除,可以在以後月份發工資時一次性補充扣除。比如,納稅人4月份将嬰幼兒信息提供給任職單位,單位即可為納稅人一次性申報享受前4個月的專項附加扣除;若納稅人5月份将嬰幼兒信息提供給任職單位,單位可為納稅人一次性申報享受前5個月的專項附加扣除。
為獲得更好的填報體驗,我們建議納稅人選擇自己合适的時間準确填報,無需在近幾日趕着填報。
需要提醒的是,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政策自2022年起實施,在2021年度彙算中不能填報。請大家不要填錯了!
1.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由誰來扣除?
答:該項政策的扣除主體是3歲以下嬰幼兒的監護人,包括生父母、繼父母、養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擔任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的,可以比照執行。
2.不是親生父母可以享受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政策嗎?
答:可以,但其必須是擔任3歲以下嬰幼兒監護人的人員。
3.嬰幼兒子女的範圍包括哪些?
答:嬰幼兒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繼子女等受到本人監護的3歲以下嬰幼兒。
4.在國外出生的嬰幼兒,其父母可以享受扣除嗎?
答:可以。無論嬰幼兒在國内還是國外出生,其父母都可以享受扣除。
5.享受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的起算時間是什麼?
答:從嬰幼兒出生的當月至滿3周歲的前一個月,納稅人可以享受這項專項附加扣除。比如:2022年5月出生的嬰幼兒,一直到2025年4月,其父母都可以按規定享受此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
6.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的扣除标準是多少?
答:按照每孩每月1000元的标準定額進行扣除。
7.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的金額能在父母之間分配嗎?
答:可以。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準的100%扣除,即一人按照每月1000元标準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别按扣除标準的50%扣除,即兩人各按照每月500元扣除。這兩種分配方式,父母可以根據情況自行選擇。
8.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分配方式在選定之後還可以變更嗎?
答: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可以選擇由父母一方扣除或者雙方平攤扣除,選定扣除方式後在一個納稅年度内不能變更。
9.有多個嬰幼兒的父母,可以對不同的嬰幼兒選擇不同的扣除方式嗎?
答:可以。有多個嬰幼兒的父母,可以對不同的嬰幼兒選擇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對嬰幼兒甲可以選擇由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準扣除,對嬰幼兒乙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的标準扣除。
10.對于存在重組情況的家庭而言,如何享受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
答:具體扣除方法由父母雙方協商決定,一個孩子扣除總額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扣除主體不能超過兩人。
11.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可以在每月發工資時就享受嗎?
答:可以。納稅人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或紙質《信息報告表》将有關信息提供給任職受雇單位後,單位根據個人的實際情況進行扣除,這樣在每個月預繳個稅時就可以享受到減稅紅利。
12.納稅人在嬰幼兒出生的當月沒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後續還可以享受嗎?
答:可以。如果納稅人在嬰幼兒出生當月沒有享受專項附加扣除,可以在當年的後續月份發工資時追溯享受專項附加扣除,也可以在次年辦理彙算清繳時享受。
13.納稅人享受政策應當填報哪些信息?
答:納稅人享受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可以直接在個人所得稅APP上按照引導填報,也可以填寫紙質的《信息報告表》,填報内容包括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證件類型(如身份證、子女出生醫學證明等)及号碼以及本人與配偶之間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
14.納稅人享受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需要将有關資料提交給稅務部門嗎?
答: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與其他六項專項附加扣除一樣,實行“申報即可享受、資料留存備查”的服務管理模式,申報時不用向稅務機關報送資料,留存備查即可。
15.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需要發票嗎?
答:不需要發票,隻需要按規定填報相關信息即可享受政策。相關信息包括:配偶及子女姓名、身份證件類型(如身份證、子女出生醫學證明等)及号碼、本人扣除比例等。
16.納稅人如何填報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較為方便快捷?
答:納稅人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填報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既可以推送給任職受雇單位在預扣預繳階段享受扣除,也可以在辦理彙算清繳時享受,全程“非接觸”辦稅,無需填報紙質申報表,較為方便快捷。
17.嬰幼兒的身份信息應當如何填報?
答:一般來講,嬰幼兒出生後,會獲得載明其姓名、出生日期、父母姓名等信息的《出生醫學證明》,納稅人通過個人所得稅APP或紙質《信息報告表》填報子女信息時,證件類型可選擇“出生醫學證明”,并填寫相應編号和嬰幼兒出生時間即可;嬰幼兒已被賦予居民身份證号碼的,證件類型也可選擇“居民身份證”,并填寫身份證号碼和嬰幼兒出生時間即可;嬰幼兒名下的中國護照、外國護照、港澳居民來往内地通行證等可證明身份的證件,均可作為填報證件。
18.如果暫沒有《出生醫學證明》或居民身份證等可證明身份的證件,該如何填報嬰幼兒身份信息?
答:納稅人暫未獲取嬰幼兒《出生醫學證明》或居民身份證等可證明身份的證件的,也可選擇“其他個人證件”并在備注中如實填寫相關情況,不影響納稅人享受扣除。後續納稅人取得嬰幼兒的出生醫學證明或者居民身份證号的,及時補充更新即可。如稅務機關聯系納稅人核實有關情況,納稅人可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将證件照片等證明資料推送給稅務機關證明真實性,以便繼續享受扣除。
19.誰對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的填報信息負責?
答:納稅人應當對報送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實性、準确性、完整性負責。
20.稅務機關會對納稅人填報的扣除信息進行檢查嗎?
答:稅務機關将通過稅收大數據、部門間信息共享等方式,對納稅人報送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進行核驗,對發現虛扣、亂扣的,将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