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婚禮中,新娘子要蓋上蓋頭,新人拜堂成親之後,還要來一句“送入洞房”。為啥要蒙上蓋頭,新房為啥被稱為洞房呢,這個習俗的起源,就要追溯很久遠了。
相傳黃帝統治初期,一些部落之間還存在野蠻的群婚和搶婚風氣,漂亮的大姑娘會被别的部落搶去,出嫁的漂亮新娘子也會被搶。搶女子,自然是為了替本部落繁衍後代,壯大人口。為此,各部落之間難免大打出手,頭破血流。
為了改變這種狀況,黃帝想了不少辦法,其中一個辦法就是,新娘子在出嫁時,用一塊布把頭臉蓋住,免得被外人瞧見。
成親之後,一對新人就住進事先準備好的一個隐蔽的山洞裡,洞口用大石遮擋住,防止野獸進去,也避免被外族人找到。
山洞裡面準備了充足的食物和水,小夫妻要在裡面住上幾個月,直到懷上孩子,家人才把洞口打開,讓他們出來。
這時,外族的人差不多已忘了這個新娘子,也不會搶一個懷有孩子的女子,夫妻倆就可以放心地出來生活了。
後來雖然不存在搶婚了,但是這個習俗流傳了下來。新娘子蒙上蓋頭,送入洞房,其實也是為了避免見人,畢竟很多時代的女子,哪怕是成親之後,也不能輕易露面的。
唐朝時,詩人把洞房這個詞用在詩句中,比喻新人成親的婚房,于是,洞房這個詞就漸漸成了婚房的代名詞。
至于洞房最初的本意,就是山洞做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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