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商販明年還能用收款碼嗎?3月1日微信收款碼收費具體内容是什麼對個人有什麼影響,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小商販明年還能用收款碼嗎?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小商販明年還能用收款碼嗎
3月1日微信收款碼收費具體内容是什麼對個人有什麼影響
這件事影響的确很大,過年回家的時候,在老家經常做農家菜售賣的三伯也在問這件事了!如今已經是2月份中旬了,馬上到了3月份,那麼接下來個人小販生意人,如果需要微信和支付寶來實現收款怎麼辦?個人日常如果偶爾有轉賬需求,資金比較多了又該怎麼辦?其實他們早期是收現金的,也準備了很多零錢,但是後來年輕人都開始使用微信和支付寶了,所以不得不用,甚至有些用的還是子女的微信開通的支付寶和微信來進行收款的!
其實如今的金融體系已經被國家方面開始管理監管,一方面也在保護着我們的利益,另外一方面就是規範經營,從而避免偷稅漏稅現象發生!那麼到底該怎麼辦,我通過網上查閱了一些資料,整理了這篇文章,我們一起來看看!
3月1日起,微信個人收款碼不能用于經營收款,2021年10月13日,中國人民銀行官網發布《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加強支付受理終端及相關業務管理的通知(銀發〔2021〕259号)》,對銀行卡收單和條碼支付終端做出相應管理要求,将限制個人收款碼遠程收款,且個人收款碼不得用于經營收款。主要由于近幾年頻發“跑分”、“賭博”、“電信詐騙”等違法行為,同時,個人賬戶并不計入商戶經營資金,稅務方面可能存在“偷稅漏稅”的嫌疑。個人收款碼限制遠程收款功能後,可能變成動态收款碼,不再具備打印功能。如有掃碼收款需要,可申請特約商戶收款碼。
其實核心點:限制個人遠程二維碼收款,個人碼不得用于經營收款!也就是不能經營性質,這個又如何界定呢?其實已經有媒體已經報道了央行的回應:
央行有關部門公開回應稱,“微信、支付寶收款碼不能用于經營收款”這一說法系誤讀。使用“碼牌”或者打印封裝的二維碼的商戶,需要向收款服務機構(如微信、支付寶等)申請轉為商用收款碼,但消費者日常支付體驗和感受不會受到影響。 具體來說,對于消費者來說,如果用手機支付,仍然可以用掃碼等方式付款,支付過程沒有任何變化,不受任何影響。
對于我們個人用戶而言,我們使用的日常手機掃碼沒有多少影響,支付過程也不會有什麼變化,但是更多是針對新使用二維碼的用戶,那就需要轉成商用收款碼。這樣對于支付寶用戶來說也是有安全保障的,對于自己來說也是有保障的!
對具有明顯經營特征的個人收款條碼用戶,也就是我們常遇到的“小微商戶”,如果之前就已經使用經營收款碼收款,也不受任何影響;但如果使用“碼牌”或者打印封裝的二維碼,也就是《通知》中所說的“個人靜态收款條碼”收款,因為安全性較低,容易被違法行為利用,則需要向收款服務機構(如微信、支付寶等)申請轉為商用收款碼。
其實我倒是建議小微商戶也好,還是個人菜販也好,可以有意識地進修注冊個體商戶,如果條件夠好做成企業商戶更好。合理合規經營,以納稅為榮!當然小本經營,利潤不高,相關的部門也會有相應的政策!你看似這是一個砝碼,其實也是自己的保護傘,萬一遇見什麼問題,都可以更好地保護自己的利益!
對于經營者而言,如果你經常在變動收款方,這種企業也好還是個體經營也好,那就需要多注意了,這些人群可能是重點監控的人群!對此大家是怎麼看的,歡迎關注我創業者李孟和我一起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