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7月3日訊(通訊員 薛子裔 記者 張淩飛)不久前,連雲港開發區法院審理了一起 62歲老人(女性)拔河受傷的案件,判決組織比賽的各方及受害者本人承擔相應的過錯責任。案件宣判後,該院向國家體育總局發出《關于對拔河運動參賽人員年齡上限作出适當限制的司法建議》。揚子晚報記者3日從該院了解到,該院6月27日收到國家體育總局的書面回函,獲悉相關意見得到充分采納,拔河比賽規則中将增設年齡上限的條款,并于下半年發布執行。
2016年9月,連雲港市舉行第九屆社區體育節,連雲港開發區某街道組織一直女子拔河隊參加比賽,隊員中年齡最大的楊芳(化名)已經62歲。比賽過程中,楊芳腰背部受傷倒地,被送往醫院,後經專業機構鑒定,楊芳受傷緻胸12、腰3椎體壓縮性骨折等,二椎體壓縮性骨折,構成九級殘疾。事後,因為賠償問題,楊芳一紙訴狀将社區、街道以及主辦方等部門告上法庭。近日,開發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并根據最終的責任劃分,判決各被告對楊芳的損害分别賠償1萬餘元至6萬餘元不等。
連雲港開發區法院在辦理該案時,因拔河比賽受傷引發的案件并非個案,類似的情況在全國範圍内時有發生。組織各方的疏忽以及本人的“過度自信”是直接原因,但是,規則方面是否也存在不足呢,比如年齡有沒有限制,審查規不規範等等。
辦案法官通過查閱相關資料以及詢問骨科醫學專家,得知無論男性還是女性,骨密度值在39歲之前逐步上升,之後逐漸下降。骨骼、肌肉與身體的平衡能力是緊密關聯的,人的身體平衡能力會随着骨骼肌肉機能的衰退而下降。拔河比賽具有強烈的團隊對抗性,對骨骼狀況、肌力、身體平衡能力有較高要求,女性由于絕經(約50歲)的原因,雌性激素下降較快,骨量丢失明顯加速,對于50歲以上的婦女而言,拔河容易造成骨骼、肌肉等身體方面的損傷。50歲以上女性骨質疏松症發生率明顯高于男性。遺憾的是,中國拔河協會制定的《拔河競賽規則》,未發現在拔河比賽中有關于年齡上限的規定。
鑒于此,該院決定向國家體育總局發出司法建議,建議無論從醫學角度還是從法律角度、社會認知角度看,對拔河比賽參賽者的年齡上限有必要作出規定。建議修改《拔河競賽規則》,對拔河參賽人員的年齡作适當限制。考慮到男女身體差異,女性參賽人員年齡以不超過50歲為宜,男性以不超過55歲為宜,以減少不必要的傷害。
6月27日,國家體育總局給連雲港開發區法院回函,國家體育總局表示,收到司法建議後,已責成該局社會體育中心、中國拔河協會對《拔河競賽規則》認真研究并盡快修改落實。社會體育中心、中國拔河協會研究後,首先在中國拔河協會官網上發布公告,對近期拟開展的各地拔河賽事活動作出55歲的年齡上限,并要求在賽事組織中對人員身份、年齡、體檢記錄、保險證明進行審查。回函還稱,将組織相關專家研讨,對現行拔河規則修訂,增加關于參賽人員年齡限制的條款。據悉,規則修定後将于下半年正式施行。 編輯:王育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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