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子之手,與子偕老。”這兩句詩大家肯定都不會陌生吧,被廣泛用于婚禮現場,估計連司儀都快要說吐了。
但是且慢,這兩句詩真的是說愛情的嗎?其實,這個問題已經争論了兩千多年了。
這兩句詩出自《詩經·邶風·擊鼓》——
擊鼓其镗,踴躍用兵。土國城漕,我獨南行。
從孫子仲,平陳與宋。不我以歸,憂心有忡。
爰居爰處?爰喪其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于嗟闊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現今我們看到的《詩經》,是由漢代毛亨所傳,很多人也将其叫做《毛詩》。
其實在漢代時,研究《詩經》的共有四撥,除了毛亨之外,還有齊人轅固生傳的《齊詩》,魯人申培公傳的《魯詩》,以及燕人韓嬰傳的《韓詩》。在西漢時,《毛詩》不如其他三家,屬于在民間流傳的私學,直到東漢經學大師鄭玄親自作箋,才開始流行,另外三家反而慢慢消失了。
唐朝初期,孔穎達奉诏撰定《五經正義》,在毛亨傳和鄭玄箋的基礎上加以正義疏通,完成了《毛詩正義》,不僅是唐代明經科的官定教科書,還被收錄進《十三經注疏》,地位非常高。
《毛詩序》中稱:“《擊鼓》,怨州籲也。衛州籲用兵暴亂,使公孫文仲将而平陳與宋,國人怨其勇而無禮也。”
在《左傳》中,明确記載了州籲的亂衛事件,詩文中也點出“孫子文仲”、“平陳與宋”,因此《毛詩序》所言基本可信。
前三章節的内容幾乎不存在争議,那麼就按照《毛詩正義》的注疏來翻成白話文:“戰鼓擂得镗镗響,士兵踴躍練習兵器。有人服役土工,有人在漕邑修築城牆,偏偏隻有我遠征南方,跟随着孫仲子,平定了陳蔡。平定了以後還不讓我回家,我不禁憂心忡忡。在哪兒安身歇腳?在哪丢失馬匹?你們到哪兒找我啊?就在那荒遠的山林裡吧!”
至于最後兩章,在曆史上争議很大。西漢《毛詩故訓傳》說:“契闊,勤苦也。說,數也。偕,俱也。”
東漢鄭玄和毛亨大意一緻,但是他把“說”看成是“悅”的通假字。《毛詩箋》雲:“從軍之士與其伍約:死也,生也,相與處勤苦之中,我與子成相說愛之恩,志在相存救也。執其手,與之約,示信也。言俱老者,庶幾俱免于難。”
鄭玄明确指出,這句詩就是指“戰友情”,參看詩句中“與其伍”。鄭玄是漢末時期經學大家,《毛詩箋》注在《周禮》《儀禮》《禮記》之後,證《詩》時多引用《禮》,雖有些牽強,但其說法在之後幾百年間仍被視作圭臬。
曆史可考第一個認為是指“男女之情”的,是王肅。和鄭玄一樣,王肅也是博覽群經的大家,在魏晉時期影響力非常大,清朝的皮錫瑞在《經學曆史》說道:“鄭學出而漢學衰,王學出而鄭學亦衰。”
但可惜的是,王肅所作的《毛詩注》《毛詩問難》等書籍并未流傳下來,但是《毛詩正義》有引用王肅的解釋:“言國人世家之志,欲相與從生死,契闊勤苦而不相離,相與成男女之數,相扶持俱老。”
當時,王肅和鄭玄在學術上不和,你說東我就說西,“男女之情”一說曆經魏晉南北朝依然未能成為文學界主流,直到唐朝時期的《毛詩正義》,依然認定其為“戰友情”。
但是到了宋代,疑古風氣漸起,北宋大文學家歐陽修在《詩本義》中指出:“《擊鼓》五章,自爰處而下三章,王肅以為衛人從軍者與其室家訣别之辭,而毛氏無說,鄭氏以為軍中士伍相約誓之言。今以義考之,當時王肅之說為是,則鄭于此詩,一篇之失太半矣。”
歐陽修認同王肅的看法,也認為是寫夫妻男女之情,并認同詩作背景為州籲連同陳國、蔡國伐鄭,據此提出質疑:第一,州籲當時屬于篡位,人心不向,并非是鄭玄所指的士兵之間背叛和逃離;第二,《左傳》等典籍記載,當時并未發生戰争,僅圍困鄭國五日就走了,因此士兵奔逃、背棄的理由不成立。
男女之情的說法,直到宋朝理學家朱熹所著的《詩集傳》問世,才真正成為主流看法,此後元明清八百年無人可撼動其地位。
到了近代,錢鐘書先生同樣認為是指男女之情,并在《管錐編》中基于王肅的說法加以推演——
《箋》:“從軍之士,與其伍約:‘死也、生也,相與處勤苦之中,我與子成相說愛之恩’。志在相存救也;‘俱老’者,庶幾俱免于難”;《正義》:王肅雲:“言國人室家之志,欲相與從;‘生死契闊’,勤苦而不相離,相與成男女之數,相扶持俱老。’”
按《箋》甚迂謬,王說是也,而于“契闊”解亦未确。蓋征人别室婦之詞,恐戰死而不能歸,故次章曰:“不我以歸,憂心有忡”。
“死生”此章溯成婚之時,同室同穴,盟言在耳。然而生離死别,道遠年深,行者不保歸其家,居者未必安于室,盟誓旦旦,或且如镂空畫水。故末章曰:“于嗟闊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但是,到了21世紀以來,“戰友情”一說再次被提出,認為“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所言之情綿綿厚重,誰能說一起同過窗、一起扛過槍的感情,就低于兩情相悅情投白首的感情?
在筆者看來,無論是理解為戰友情還是男女情,其實都沒有問題,最重要的是從該詩中所獲得的“生死相約”的真情,很值得今天的人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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