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10月25日訊 為貫徹落實《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魯辦發〔2018〕1号)、《關于加強全省醫療衛生幹部人才隊伍建設的若幹措施》(魯發〔2019〕23号),建設高素質衛生管理研究專業技術人才隊伍,促進我省衛生健康事業發展,山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山東省衛生管理研究專業職稱評價标準條件(試行)的通知,在山東省組織開展衛生管理研究職稱評價工作。
《通知》指出,在山東省衛生健康、醫療保障企事業單位中從事衛生管理研究工作的在職在崗專業技術人員,可參加本專業職稱評價。
《通知》明确,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系列增設衛生管理研究專業,分設初級、中級、副高級、正高級四個層級,名稱分别為研究實習員、助理研究員、副研究員、研究員。研究實習員、助理研究員實行全省統一考試方式,考試合格即取得相應職稱;副研究員采取考試與評審相結合方式,考試合格并符合申報條件的,可在有效期内申報副研究員,評審通過後取得副研究員職稱;研究員采取評審方式,評審通過後取得研究員職稱。
《通知》明确,以職業屬性和崗位需求為基礎,依據國家哲學社會科學系列職稱評價基本标準,結合山東省實際,堅持德才兼備、改革創新、分類評價、破除“四唯”,制定《山東省衛生管理研究專業職稱評價标準條件》,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9月30日,詳情參照>>>山東省衛生管理研究專業職稱評價标準條件 (試行)
考試原則上每年舉行1次,采用“人機對話”方式進行。有關單位從事衛生管理研究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可按照現有職稱過渡為同層級衛生管理研究專業職稱。過渡前後,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年限可以累積計算,相關的業績成果可以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依據。過渡後,符合衛生管理研究職稱評價标準條件的,可以申報當年度職稱考試或評審。基層衛生高級職稱人員按照“定向評價、定向使用”原則,不在過渡範圍。
下載附件,獲取過渡登記表>>>
附件1 山東省衛生管理研究專業職稱過渡登記表(非省直).doc
附件2 山東省衛生管理研究專業職稱過渡登記表(省直).doc
附件3 山東省衛生管理研究專業職稱過渡人員一覽表.doc
衛生管理研究專業職稱專業考試越來越近,2022年度山東省衛生管理研究專業職稱考試大綱已出,時間緊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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