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季來臨,要切實做好礦井雨季“三防”工作,确保煤礦安全生産,防範煤礦水害事故發生。
一、提高認識,高度重視雨季“三防”工作
要充分認識煤礦雨季“三防”工作的特殊性和艱巨性。明确雨季“三防”工作形勢嚴峻,因此保持清醒認識,警鐘長鳴,常抓不懈,把具體工作做實做細,堅決防範水害事故的發生。
二、加強領導,精心組織,保證雨季“三防”的投入和各項措施落到位礦長是煤礦雨季“三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親自布署安排煤礦雨季“三防”工作,要認真組織分析、研究雨季“三防”工作的現狀,督促煤礦企業采取超前防範措施,有計劃、有安排,主動開展煤礦水害防治工作。成立雨季“三防”工作領導小組及相應的雨季“三防”工作領導機構,具體負責督促煤礦實施雨季“三防”工作。
煤礦企業必須成立雨季“三防”工作領導機構,編制煤礦雨季“三防”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保證足夠的資金投入,認真抓好水害隐患排查,組織搶險隊伍,儲備足夠數量的搶險物資,确保搶險救災時能夠及時到位,并發揮作用。
三、煤礦雨季“三防”工作的重點1、煤礦企業必須切實摸清礦區範圍内水害情況。礦井必須定期收集、調查和核對相鄰礦井及廢棄老窯積水情況,并将礦井以外至少100米範圍内相鄰礦井的井口位置、開采範圍、積水情況标繪在井上下對照圖上。
2、煤礦企業必須根據通風系統、生産系統的需要,加大現場巡查力度,采掘、巷修工作面必須制定“雨季”頂闆管理專項措施,各工作面的排水設備要完好、可靠,各種備用物資、設備要充足,特殊工種操作要規範,應急措施要符合規範,為順利渡汛奠定紮實的基礎。
3、煤礦企業要搞清本礦範圍内所有工作面與相鄰巷道的空間關系,各生産采區要保證工作面工程質量,加強支護,嚴禁缺柱少梁。對采煤工作面、掘進工作面、巷修工作面的頂闆水加強治理,對斷層破碎帶、煤質疏松地段加強支護,嚴防冒落和垮塌。加強所轄範圍的大巷、石門、主要傾斜巷道的維護,水溝、水倉的清挖,以滿足礦井排水的需要。
4、煤礦企業要認真檢查主排水泵、排水管路、起動設備、防水閘門等,發現有損壞、老化等質量問題,要立即進行修複或更換;防水閘門、進水閥門及水倉聯絡巷閥門要及時檢修、保證完好;要加強排水管路的管理工作,嚴防閥門随意關、開,影響排水設施的正常排水;做好通訊暢通工作,确保通訊設施靈敏、可靠。
5、煤礦企業要保證各種排水設備的完好可靠,即:無失爆,正常運轉,并做到水泵、電源定時每天倒換使用,水泵排水能力達到設計要求并有備用排水設備,排水系統暢通無阻。
6、煤礦企業要認真做好防雷電工作,完善防雷接地設施,包括入井電纜、管路、軌道和皮帶架的防雷接地以及入井軌道的絕緣道夾闆,并嚴格按照要求做好電氣預防性試驗工作,試驗報告必須妥善保存,試驗不合格的必須進行處理,直至合格。變電所及各種繼電保護、避雷器等必須靈敏、可靠,防止雷電擊壞各種設施,工作人員對變電所的各項操作一定要規範并配戴必要的防護工具。
7、煤礦企業要建立雨季期間本産權内礦井供電線路每日巡視檢查制度,加強對礦井供電線路的巡視檢查工作,對影響供電線路安全的林木,要進行修剪或砍伐;杆塔拉線要檢修好,加強對杆塔周圍滑坡地帶的觀測,發現險情立即采取措施進行處理,确保輸電線路的正常供電。
8、煤礦企業要加強所轄範圍運輸設備的檢查、檢修工作,以确保正常生産和防排水物資、設備及時到位。
9、煤礦企業要堅持“預測預報、有掘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采”的十六字探放水原則。對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廢棄水倉、老窯采空區等可能積水區域,必須有專門的探放水設計、措施,如有透水預兆,必須停止作業,并立即彙報,杜絕透水事故的發生。同時要完善各種排水設施,做到煤水分流。
10、雨季期間,煤礦企業要加強井下水文地質工作,經常觀測井下湧水量,認真調查收集礦井水文地質資料和礦區範圍内小煤窯資料。每次大雨時及大雨後,要定時觀測井下水文變化情況,發現異常湧水,必須查明原因并彙報縣(市、管理區)煤管局。
11、位于地表河流、山洪部位、水庫等附近的煤礦,井口、工業廣場要修築堤壩、開挖溝渠等截流措施,防止地表水體倒灌礦井。地表水體、采煤塌陷區、煤系地層露頭等部位有漏水現象時,要對漏水的水體基底進行防漏加固處理。
12、煤礦企業加強對原煤堆和矸石山的擋防和管理工作,疏通水溝,修築防洪溝,防止暴雨、洪水将煤堆沖失及矸石山出現滑坡。
13、煤礦企業要做好工業廣場區雨後的巡視工作,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對危房進行搬遷,預防山體滑坡和危房倒塌給職工家屬生命及财産造成影響。對居住區各條排水溝、涵洞,生活服務區要認真組織人員進行清理,确保暢通。要做好分管範圍内的涵洞清理工作。對危及工業廣場區洪流必經地段,及時修建擋牆,疏通水溝。
14、雨季期間,煤礦企業要加強對主井、副井、風井井口、主扇風機房、瓦斯抽放泵房、主提升絞車房、壓風機房、機修廠房、辦公樓等的巡視和排水溝的清挖工作,并及時整改隐患,預防暴雨和洪流造成礦井損失。
四、雨季“三防”工作要求
1、煤礦企業雨季“三防”工作要做到:供電正常,設備完好,水路暢通,操作規範,應急措施可行,組織措施到位。
2、煤礦企業要把雨季“三防”工作納入重要工作日程,結合文件要求和自身的實際情況,對設施進行認真檢查,确定工作重點,找出輕重緩急,制定工作及工程計劃,把工程項目、工程量、材料設備的數量及供用時間、工程負責人羅列清楚;防排水工作要緊緊圍繞生産計劃和礦井安全,從采掘源頭抓起,圍繞運輸、排水、供電、提升及重要地面設施找出薄弱環節,并做好各項詳細記錄,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同時要加強幹部職工的紀律性,嚴禁脫崗、漏崗,特别是各重點崗位值班人員的在崗情況。
3、搶險所需的材料、工具、設備等物資計劃,煤礦企業要根據實際所需進行制定并購置,物資存儲要有專用庫房,做到集中存放,專人管理,所有搶險物資不得挪作他用。
4、加強對煤礦企業雨季“三防”工作的督促檢查,及時掌握煤礦企業雨季“三防”工作開展情況,督促煤礦水害隐患整改,在雨季期間未落實水害防治措施的煤礦,不得組織生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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